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28)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29)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 ;
(30)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 ;
(3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 (川办发[2013]32 号) ;
(32)《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川环发〔2013〕7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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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3)《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
2.2 评价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3 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及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业主提供的其它有关环评的资料.
3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外购高纯度石英砂、五水硼砂、硼酸、氢氧化铝和工业盐,采用
4 台全电 熔玻璃窑炉熔化工艺,分别通过压制成型和吹制成型工艺,实现年产
28000 吨/年高品 质搅拌杯、保鲜盒和咖啡壶等电器用玻璃器皿. 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符合性对比如下: 表1-1 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符合性对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本项目 符合性 鼓励类 十
九、 轻工
25、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 电助熔、全氧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 本项目建设
4 台全电熔玻璃 窑炉,属于节能环保型玻璃 窑炉的设计及应用 属于鼓 励类 限制类 十
二、 轻工
12、 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 秤量 采用自动配料系统制备玻璃 配合料及称量 不属于 限制类
13、 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 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本项目使用的全电熔玻璃窑 炉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要 求 淘汰类 十
二、 轻工
21、燃煤和燃发生炉煤气的坩埚玻璃 窑,直火式、无热风循环的玻璃退火炉 本项目采用全电玻璃退火炉 不属于 淘汰类 由上表对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属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鼓励类,采用装 -
5 - 备及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中淘汰、限制 类设备,项目经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723-41-03-161008]FGQB-0088 号 审核备案,同意建设,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 业政策. (2)与《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外购高纯度石英砂、五水硼砂、硼酸、氢氧化铝和工业盐,采用
4 台全电 熔玻璃窑炉熔化工艺,分别通过压制成型和吹制成型工艺,实现年产
28000 吨/年高品 质搅拌杯、保鲜盒和咖啡壶等电器用玻璃器皿.项目与《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符 合性分析如下: 表1-2 项目与《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准入条 件条款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 是否 符合 生产企 业和新 建、改 扩建项 目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