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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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
12 个月的相关减持计划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登记 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长园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264,935,431 股(占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 20.00%) .若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 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登 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 购人接受. 要约期间届满时,若本次要约收购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 将在要约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 的长园集团全部股份. 若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公司未来
12 个月尚未有相关减持计划.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不涉及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亦未直 接或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通过 与长园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本次要约 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相应必要安排,具备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公司已披露了未来
12 个月的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问题三:请结合你公司、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 公司从事的业务,说明上述主体与长园集团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 业竞争.如有,请补充说明解决措施和期限.请财务顾问就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解 决同业竞争方案的可行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长园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业务
4 长园集团主营业务是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智能工厂装备及智能电网设备三大 业务板块.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是锂离子电池隔膜、辐射功能 材料产品、电流/过电压/过温等电子线路保护产品以及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智能 工厂装备业务的主要产品是智能产品及测试系统、自动化生产装备和自动化测试系 统、自动裁剪机,自动铺布机,真皮裁剪机,智能吊挂系统等;
智能电网设备主要 产品有:智能变电站保护与监控、配网自动化主站/子站/终端,在线监测、SVG、电 子式互感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系统、新能源发电监控、 高压电缆附件、 环网柜、 变电站微机五防、 超高压特高压复合绝缘子、 防雷接地等.
2、格力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业务 格力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制造板块、金融投资板块、建设投资板块、海岛旅游板 块、建设安装板块,格力集团及主要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序号 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力电器) 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 服务 18.22%
2 珠海格力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 100.00%
3 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等 76.81%
4 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 程、电器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建筑 幕墙、地基基础工程及房地产开发、 建材、设备销售等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