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6 |
9.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要求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左侧胶装.正本、副本 单独密封,且在分包号上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
9.5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6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供应商应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到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进行现 场递交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在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拒收;
10.2 响应文件外包装应按照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的格式进行封装;
10.3 如果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招标
6 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0.4 供应商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 修改或者撤回, 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 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10.5 谈判开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可以在谈判前出 示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通知放弃谈判.
11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1.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 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1.2 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1.2.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11.2.2 与满足谈判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3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11.2.4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1.2.5 编写评审报告;
11.2.6 告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 .谈判 12.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现场谈 判;
12.2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未实质性响应谈 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产品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7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5 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6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7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产品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