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6 |
(ii)许可技术之所有权性 质;
及(iii)中科院金属所及中科院金属所主要人员将就开发合作产品中所提供之技术 及辅助性支援.
7 代价股份 100,000,000股代价股份相等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5%;
及(ii)本公 司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4.76% (假设本公司之股本於完成前 并无其他变动) .每股代价股份之发行价为1.22港元,即: (1) 为股份於2015年1月2日 (即紧接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日期前之最后一个交易日) 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1.22港元;
(2) 较股份於紧接2015年1月5日 (即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之日期) 前最后五个连续交 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1.184港元溢价约3%;
及(3) 较股份於2014年6月30日之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每股约2.06港元折让约40.8%. 代价股份之发行价即股份於紧接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日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收市 价,乃由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各协议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董事认为,发行价属公平 合理,而按发行价发行代价股份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代价股份须受自签订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日期起计三年的禁售期所规限.中科院金 属所及中科院金属所主要人员均可於禁售期届满后每年出售根际跣砜杉昂献餍 议所持最多25%之代价股份.
8 奖赏股份 根际跣砜杉昂献餍橹蹩,於本集团达致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所议定於2015财 政年度内出售超过10,000吨H13高品质工模具钢之销售目标时,而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 所载之先决条件得以达成,并且已获得董事会及联交所批准奖赏股份之配发、发行与 上市,则中科院金属所公司及中科院金属所主要人员将获配发及发行合共40,000,000 股奖赏股份,当中中科院金属所公司占20,400,000股奖赏股份,及中科院金属所主要 人员占19,600,000股奖赏股份. 40,000,000股奖赏股份相等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2%;
(ii)本公司 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1.90% (假设本公司之股本於完成前并 无其他变动) ;
及(i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及奖赏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 约1.87% (假设本公司之股本於完成前以及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后并无其他变动) . 奖赏股份将根话闶谌ㄅ浞⒓胺⑿. 奖赏股份受禁售期规限,由奖赏股份配发及发行当日起计为期三年.中科院金属所及 中科院金属所主要人员均可於禁售期届满后每年出售根际跣砜杉昂献餍樗 最多25%之奖赏股份. 根话闶谌ǚ⑿写酃煞菁敖鄙凸煞 代价股份及奖赏股份将根话闶谌ㄅ浞⒓胺⑿.根话闶谌,董事可配发及发行 最多400,000,00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於2014年5月22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 发行股本之20%.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并无根话闶谌ㄅ浞⒓胺⑿泄煞.因此, 发行代价股份毋须再经任何股东批准.於发行代价股份及奖赏股份后,将予配发及发 行之新股份总计为140,000,000股,尚余260,000,000股股份可根话闶谌ㄅ浞⒓胺 行.
9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代价股份及奖赏股份上市及买卖.将予配发及发行之代 价股份及奖赏股份在彼此间并与代价股份及奖赏股份各自发行当时之所有已发行股 份享有同等地位. 先决条件 完成须待 (其中包括) 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a) 中科院金属所已就技术许可及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取得全部所需之 同意、批准及豁免,包括但不限於来自中科院金属所内部管机构、中科院金属 所之相关监管实体、政府或监管机构方面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