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6 |
5 个工作日,如有 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期满该公示自行失效.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207 联系
电话:0768-5810511 传真: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嘉迪隆印刷厂印刷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嘉迪隆印刷厂 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溜龙村火车沟 环评机构: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嘉迪隆印刷厂印刷生产建设项目位 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溜龙村火车沟, 占地面积750m2 , 建筑面积750m2 ,建成后可年生产薄膜袋130吨.
2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本项目无需进行土建, 仅需进行配套的环保设施安 装,在严格管理施工时间和施工活动的基础上,项目的 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均能满足当前环保管理 的要求. 运营期生产过程不需要生产用水;
印刷、复膜过程 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VOCs,项目拟对 印刷车间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 "UV 光解"一体式净化设备处理后并经高度 15m 以上排气 筒高空排放,VOCs 可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的要求;
未被收集的 VOCs 经车间进出口无组织排放, 经工程分 析,可知 VOCs 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无组织排放 控制要求;
燃油热风炉供热于复膜工序, 使用 0#柴油作 为燃料,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 将废气收集后由高度 8m 以上烟囱高空排放,可以满足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
2 的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机械设备运作期间,噪声 约为 75~100dB,本项目拟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用 隔离法将噪声源隔离, 同时对设备中高噪声源的采用减 振降噪措施,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 产生的边角料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交由环卫部分处理;
本项目油墨桶等容器储存于危险 废物暂存间,并定期通过有资质公司进行运输,交由生 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