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6)根据三台县实际情况,建议规划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 行标准改为Ⅲ类. 1)本项目生产废水 较少,结合生产成 本,不考虑采用中 水回用;
2)本项目无储蓄 罐.污水治理设施、 危废暂存间区域进 行防渗处理;
3)项目仅食堂使用 天然气;
4)项目建成后固废 得到妥善处置;
5)项目营运期产生 的危废将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 符合 本项目主要为服装制造,属于园区鼓励发展产业,符合三台县工业园总体规划. 3.3 有机废气产生企业规划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 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 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三台县青东坝工业园,主要进行服装生产,在印花过程中将使用到水 性胶浆、油性油墨.该项目在调浆、印花、烘干过程中,将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并对废 气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项目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 要求. (2)项目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方案(2018-2020)》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方案(2018-2020)》中要求,新建涉 VOCs 排放 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
6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加强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产生含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措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法依规设置排放口,建立 台账,记录 VOCs 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 (3)《绵阳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绵阳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新、 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加强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产生含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措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法依规设置排放口,建立 台账,记录 VOCs 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 本项目在印花时采用水性胶浆及少量油性油墨, 有机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 可保证有机 废气收集率大于 80%,且本项目采用 UV 光解+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能够保证有机废气去 除率达到 50%.因此本项目满足《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方案(2018-2020)》 相关要求. 3.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外环境关系 项目位于三台县工业集中区青东坝片区,占地约
12000 平方米,位于三台县城区的涪江 下风及下游方向.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约隔园区内道路约 20m 为古杉集团(主要利用 动植物废油生产生物柴油,已停产);
南侧隔园区道路与河堤约 80m 为涪江;
西侧隔园区 道路约 15m 为四川桦欣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强化木地板专业用纸、强化木地板专用平 衡纸、育果袋纸)、蜀龙泵业(主要生产清水离心泵、热水泵、油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