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三)关于智能组网设备:
1、客户自购设备故障由客户自行负责维修.因客户自购设备故障导致该业务无法使用,中 国电信上海公司不因此而减免业务费用.
2、如客户选择由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智能组网设备,设备产权归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所 有,在收取月租费期间由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负责保修.
3、智能组网设备需要占用光纤调制解调器或接入网关设备的一个 LAN 端口.一个智能组网 设备在室内一般能覆盖
100 平方米以上的范围,但不能穿透两堵墙,且避免金属等障碍物.
3 无线环境易受到障碍物、家庭房型、所用频段的无线干扰等因素的影响,无法保证现场的 无线环境评测达到职能组网设备性能的理论值.
4、无线环境评测之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向客户提供该无线环境下的完整数据评测报告, 包括信号强度、下载速率等内容.
5、客户应当妥善保管并使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智能组网设备,因客户原因造成设备 损坏的,客户应承担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客户应向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赔偿与损坏设备 等值的金额(200 元/个).
6、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客户不得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设备转借、出租、出 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将上述设备用于非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提供的业务中,一经发现,中 国电信上海公司有权终止提供服务.
五、客户特别关注:
1、如客户订购本项服务发生欠费行为,并经催缴后仍未按期结清费用时,则中国电信上海 公司有权停止客户智能组网相关联的宽带服务.
2、有历史欠费的客户不得参加本次套餐活动,付清欠费后方可参加.
3、在业务使用期间,因客户操作不当等原因,或其它非因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原因导致的客 户"智慧家庭智能组网"功能设置错误、产品失效等情况,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不承担责任.
4、智能组网业务的移机费为
20 元/次,为智能组网业务客户迁转到新地址时,完成新址网 络部署、改善无线网络环境等,并确保按原信息点个数的部署与调测.
六、本规则有效期内,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提供服务,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七、本规则作为客户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 服务协议》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宽带接入服务协议》 (以参加本活动时刻有 效版本为准)的补充协议.如上述协议与本规则内容相抵触,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营销 活动办理期限可咨询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10000 或可办理该活动的营业厅,以 客户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登记单》上的签章视为客户确认及接受本 规则及上述协议的证明.
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