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7 |
2019 年5月5日至
6 月3日,项目实施单位在棚改征收区 域, 对 《迎江区红旗机床厂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 进行为期不少于
30 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 项目实施单位收集到群众反映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偏 低等具体意见.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结合市场实际,经评估机 构评定,现对房屋征收基准价作出修改.修改说明如下: 公示期间, 征收区域居民大多反映周边房价较高, 原方案公 布的房屋补偿基准价较低, 评估机构吸收群众意见后, 对该征收 区域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调整为: 本次征收范围内国有划拨 土地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为
8886 元/O, 国有出让土地住宅 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为
9000 元/O. 特此说明! 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19 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