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7 |
2018 年12 月31 日) 目录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第1页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3329 号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正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
2018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正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正邦科技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正邦科技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正邦科技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 合理性和 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大华核字[2019]00332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 2页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 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正邦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于
2018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正邦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正邦科技公司
2018 年度报 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第 1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