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9-23 |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系指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自然人股东许洪华承诺: 许洪华或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 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权益保护措施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在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 大会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41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 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该等行为的结果已经消除 的除外;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 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 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 拟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或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方式将 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公司发送邮 件. 回购申请材料应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应 含有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异议股东取 得该部分股份的协议、交易流水单等. 公告编号:2018-41 若异议股东未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 请的, 视为放弃就本次终止挂牌享有的异议股东回购权利且同意继续 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许洪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就本 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之股份承担回购义务.
4、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因此董事会郑重提 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 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明珠 (2)联系
电话:010-82378899 (3)
邮箱:[email protected]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23层(5)联系邮编:100083 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