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7 |
8 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 3.1.1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应以城区为评价对象, 规划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3 平方 公里. 【条文说明】 城区可以是城市主次干道、河道、标志明显的地标设施等围合的单个区域,也可以是多 个片区的组合.城区的功能应相对完善,能够促进绿色规模化发展.为了区别低碳社区和单 体绿色建筑, 本标准的评价不适用于单一居住用地功能的居住小区, 而将功能复合的综合性 城区、产业集聚的商务区及科技园区等作为本标准的评价对象. 3.1.2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应分为规划设计评价、实施运管评价两个阶段. 【条文说明】 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建设周期较长, 为了调动其建设的积极性, 以及加强对其规划建设 的全过程控制,本标准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分为 规划设计评价 和 实施运管评价 . 3.1.3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城区已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并建 立相应的指标体系;
2 城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14 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标准;
3 制定规划设计评价后三年的实施方案. 【条文说明】 规划设计评价关注的是绿色生态规划内容及其预期效果, 要求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 绿 色生态规划方案及绿色建筑、能源、水资源等专项规划,主要目的是引导城区结合生态本底 诊断,编制绿色生态指标体系、绿色生态规划方案和相关专项规划;
对正在编制或修编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城区, 应将土地集约复合利用、 绿色交通等绿色生态策略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并编制绿色生态规划方案;
对于无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计划的城区, 应对已有控制性详细规 划进行绿色生态内容补充,编制绿色生态规划方案.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周期较长,内涵也
9 会随国内外发展形势而动态变化, 为了能相对稳定地按规划发展, 有必要制定短期的实施方 案.本标准规定需制定自规划设计评价后三年开展实施运管方案.另外,设定 城区内两年 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
200 万平方米 的条件,其目的是确保前述的相关规划正在 逐步实施,而非一纸规划文件和一片空地就来申报. 3.1.4 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运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城区内主要道路、管线、公园绿地、水体等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2 城区内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3 城区内具备涵盖绿色生态城区主要实施运管数据的监测或评估系统;
4 比照批准的相关规划,规划方案实施完成率不低于 60%. 【条文说明】 实施运管评价重点评价绿色生态策略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要求:1 主要基础设施已 建成并投入使用;
2 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旅馆)已建成并 投入使用;
3 建筑规模限定不少于
200 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此三个条 件,城区则初具规模,期望能营造出正常生活工作的环境.为了增加可操作性,附加了三年 实施方案的 60%的完成率,便于申报单位自查时,做到心中有数.主要目的是确保城区的市 政设施和地块已完成建设,绿色生态措施都已经落地,且已有一定量的项目投入运营,能够 有部分实际运营数据供实施运管阶段评价. 3.1.5 申请评价方应对城区绿色生态低碳发展建设情况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并提 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基本内容应包括:城区规模、交通系统、能 源使用与生态建设,选用的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管进行 管控的情况. 【条文说明】 申请评价方依据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确定. 本条对申请评价方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绿色 生态城区注重全过程内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性能, 申请评价方应对城区规划建设的各个阶 段进行控制,综合考虑性能、安全、经济等因素,基于生态本底分析确定合理的绿色生态定 位,并科学编制绿色生态相关规划,引导城区采用适用的绿色生态技术、设备和材料,综合 评估城区规模、绿色生态技术与投资之间的总体平衡,并按本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应规划、分 析报告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