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7 |
青洞沟以上至称砣 大桥河段堤线 (桩号 CR0+221.63~CR0+578.94 段) 在初设阶段堤线基础上后退 0~3.00m;
堤型结构与原初步设计相同, 仍采用 镇脚+混凝土螺母块护坡 结构型式. 西河干流 (秤 沱村段)左岸(秤沱大桥至油坊沟汇合口段)堤线在初设阶段堤线的基础上局部后退 0~0.80m(桩号 CL0+080.84~ CL0+CL0+139.70 段)和外移 0~4.00m(桩号 CL0+000.00~ CL0+080.84 段). 调整堤脚线后护岸结构型式桩号 CL0+000.00~ CL0+068.87 段由原设计 的 镇脚+混凝土螺母块护坡 结构调整为 维持现状岸坡 ,CL0+068.87~ CL0+139.70 段 维持原设计结构型式,即 镇脚+混凝土螺母块护坡 结构.青洞沟两岸的护坡型式由 镇脚+混凝土螺母块护坡 调整为 镇脚+混凝土螺母块护坡+天然岸坡 或 镇脚+自然岸 坡 护坡型式.经现场核实,护坡型式的优化设计不会对整个项目的水土保持功能造成 影响. 受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 由重庆弘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 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工作. 重庆弘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司检测工程技术人员于
2016 年4月~2017 年8月赴工程现场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开 展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工作.
2017 年9月, 重庆弘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完成了重庆市长寿区御临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报告说明洪 湖场镇段及水碾电站段防洪治理工程单位工程外部尺寸及外观质量验收抽样检测合格;
称砣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单位工程外部尺寸及外观质量验收抽样检测合格.
2017 年11 月2日,洪湖场镇段及水碾电站段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由重庆市长寿区水 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持, 验收工作组由业主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勘测设计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 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天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
9 人组成,刘宏健同志担 任验收工作组组长.2017 年11 月2日上午,验收工作组对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
6 理工程一标段合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参建各 单位的建设情况汇报,并对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建设管理资料进行了查阅,经认真讨论, 形成本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 位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天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行单 位为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政府.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建设均由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水土保持监理依 托主体监理单位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进行, 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程完成了监测 实施方案、细则、项目划分和工作总结报告.通过旁站监理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 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管理,比如施工前的表土剥 离厚度及堆放后的临时覆盖等,通过巡视检查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 管理,比如河道护岸整治过程中严禁超出征占地红线,严禁土石方乱堆、乱放等.
2018 年2月,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负责协助开展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和监测工作.签订委托合同后,本公司立即成立了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 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水土保持、植物、生态环境和经济财务等相关 专业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对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进行了现场实地查 勘,并进行设计资料和主体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详查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和植物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分别同项目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主体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等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此次验收工 作.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主体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水土 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情况的介绍, 同时听取了施工单位对施工情况的汇报, 分综合、 工程、 植物和经济财务四个专业评估组,收集查阅了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抽查了验收范围内的 工程质量检验以及自查初验等档案资料,查阅了主体监理报告等档案资料,认真、仔细 核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 对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