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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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基本要求 4.1 4.1 4.1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 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4.2 4.2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 生管理, 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 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 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 施工活动. 4.3 4.3 4.3 4.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m2 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1万m2 ~5万m2 的工程至 少配备2人,5万m2 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 照总造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至少 配备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分包单位应根据作业人数配备专职或 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1人.50人~200人的配备2人.200人以 上的根据所承担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 5‰. 4.4 4.4 4.4 4.4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制度.项目经理部负责人、 建造师、 专职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培训, 具备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 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 考核,确保劳动者 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培训 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4.5 4.5 4.5 4.5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www.fqac.org 如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请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工作组
电话:0591
87673069 传真:059187674025 网站:www.fqac.org 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符合 GBZ
188 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 急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进行. 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移交给项目总承包单 位,总承包单位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 4.6 4.6 4.6 4.6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 示标识和说明, 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 GBZ 158的要 求. 4.7 4.7 4.7 4.7 施工现场使用高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护 士. 对高毒作业场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毒物浓度检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控制 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