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7 |
全面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 度,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严格流域 用水总量和重要断面水量下泄控制,保障河湖基 本生态用水;
全面强化水量调度管理,提升水资 源开发利用监管能力,加快形成目标科学、配置 合理、调度优化、监管有力的流域水量调度管理 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实行兴利与除害相 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 益,合理配置水资源,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 统筹生态环境、工业、农业以及航运等用水需 求,发挥水资源多种功能. 生态安全、持续利用.牢固树立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江河湖泊水 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河湖水资源开 发强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湖基本生 态用水,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因河施策、科学调度.立足不同流域、不 同功能、不同水情的河湖实际,在服从防洪 (凌)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实施流域 水量调度,根据流域来水和用水需求变化,对 水库、闸坝、水电站、引调水工程等实施动态 调度,加强河道外取水总量管控,充分发挥水 资源综合效益. 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明确流域管理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职 责,落实江河流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加强水量 调度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督考核和 问责,确保水量调度目标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三)组织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各流域管理 机构要抓紧组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跨省江河流域 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水量调度方案,科学制定水量 调度目标、调度原则,合理确定水量调度期,明 确工程调度原则及运用控制指标,规定水量调度 权限及管理职责,规范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订、 批准程序,制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省界和重要 控制断面水量监测方案.对省际及流域用水产生 _
2 _ 较大影响的水库、闸坝、水电站、引调水工程, 应纳入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对于开发利用程度较 低、缺少控制性工程的河流,可以以流域取用水 总量控制为重点实施水量调度管理;
对于平原河 网地区的湖泊,可统筹水量、水质和水生态保护 需要,制定调度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 淮河、太湖、松花江、金沙江、西江等国家 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由流域管理机 构组织制订,报水利部批复实施.其他跨省江河 流域水量调度方案,由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并 印发实施,报水利部备案.
(四)统筹安排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各有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和纳入流域统一调度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按 照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规定,向流域管 理机构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工程运行计划 建议.流域管理机构根据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 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库蓄水量,依据 水量分配与调度原则,在综合平衡年度用水计 划建议和工程运行计划建议基础上,制定下达 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报水利部备案.法规和规 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水量调度计 划应明确各省级行政区域年度水量分配指标、 省界和重要断面下泄水量(或最小下泄流量) 控制指标以及纳入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的水工程 调度运用控制指标.对于不具备开展径流预报 或以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为重点的跨省江河, 水量调度计划应明确各有关省级行政区域年度 或关键调度期水量分配指标、省界和重要断面 下泄水量(或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