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17

(五)严格水量调度管理.流域管理机构根 据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计划,制定月或旬水量 调度计划,下达水量调度指令;

根据河湖来水、 水库蓄水及流域用水需求变化等情况,对年度 或关键调度期分水指标和断面下泄水量实行动态 调整、滚动修正.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部门及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应 依据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调度指令,组织 实施所辖范围内的水量调度,合理安排取水、发 电以及工程的调度运行.水量调度应服从防洪调 度,区域水量调度应服从流域水量调度,供水、 灌溉、发电、航运等工程运行调度应服从水量统 一调度.当流域内发生严重干旱、主要断面流量 低于最小下泄流量(水位)控制指标或发生水污 染等突发事件危及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时,水量 应急调度按照国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强化江河取水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取水许可审批权限, 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 管理机构下达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水计 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 水计划,并下达至直接从跨省江河取水的单位或 者个人.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 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督.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按批准的取水 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法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 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流域管理机构要组织有 关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清理水量分 配河流取水许可审批情况,按照河流水系建立取 水许可台账,并在国家和地方水资源信息管理系 统上进行登记.对于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本行 政区域水量分配份额的地区,依法实施取水许可 限批.

(七)严格江河主要断面下泄水量和取水计 量监管.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跨省江河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管理责任划 分,负责确保省界和其它重要断面下泄水量(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流域管理机构和有关 _

3 _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应按事权划分,建设跨省江河流域主要断面水文 监测设施,省界和其它重要断面下泄水量(或流 量)以水文站监测数据为依据.在江河湖泊上建 设的取水工程应安装符合有关法规或者技术标准 要求的监测计量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监 测计量结果准确、可靠.规模以上取水工程取用 水监测计量信息,应实时上传至流域和省级水资 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取用水统计联网直报 平台,实施取水单位取用水统计信息直报.

(八)强化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跨省江 河流域水量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取用 水高峰时段,要对河湖主要取(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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