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7
1 武汉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简介 (2018-19) 武汉大学(从下简称 「武大」) 和 香港城市大学 (从下简称 「城大」) 两校的联合培养博士 生计划的具体细节如下: 1.

学术范畴 ? 两校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2. 学习地点与安排 ? 联合博士培养项目的修读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武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 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五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分别在武大、城大及城大深圳研究 院三地,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武大 第二学年 武大 第三学年 城大(香港本部) 第四学年 武大 第五学年 城大深圳研究院 ? 经两校双方同意,学生修课所得学分可获两校互相承认.若有需要,两校的导师可安排学 生在武大或在香港城大一段时期修课或做研究.另外城大的老师也可到深圳研究院授课, 以协助学生达致两校的课程要求. ? 学生必须达致两校的培养计划和学术水平要求,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才可申请授予学位. 3. 培养方式 ? 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武大及城大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导师. ? 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 商讨决定. ? 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由两校成立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 Panel)跟进其学习进度.督导小 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Supervisors).

2 4. 学业进度评估 ? 学生完成在获联合培养项目取录后第一年的课程学习后要递交一份以英文撰写之中期研 究报告(Qualifying Report, in English),之后学生每学年终需递交以英文撰写之年度研究进 展报告(Annual Progress Report, in English),供督导小组审核,直至完成学位论文. ? 若学生未能通过督导小组审核,督导小组可考虑让该生退出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5. 学位论文评审 ? 学生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要提交一份以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 (城大的博士学位要求论文 必须以英文撰写) 及一份以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或中文摘要 (以武大要求为准).论文水平 必须达致两校的要求. ? 武大及城大按两校有关规定共同安排学位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两校会邀请专家组 成联合答辩委员会 (Joint Examination Panel),为学生进行答辩 (用英语进行). ? 答辩地点可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城大或武大. 6. 学位授予及颁发学位/毕业证书安排 ? 学生完成两校的课程要求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分别申请两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成功 获授学位的毕业生可得到武大及城大分别颁发的学位/毕业证书 (城大的学位证书上将注 明与武大联合培养相关字样),并可参加两校分别举行的毕业典礼. 7. 学术论文署名 ? 在联合培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而发表的论文署两校名称. 署名的先后及其它安排由两校 有关单位商议决定(细则另定) . 8. 学籍管理 ? 联培生均属两校注册学生,每年一次,双方同时注册,可享用两校的设施.学生应遵守两 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若两校的规定有冲突,则由有关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9. 学费 ? 学生于武大学习期间无需缴付城大学费. ? 学生于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需缴付城大学费,并从奖学金中扣除.

3 10. 奖学金评定 ? 武大之奖学金发放以武大之规定为准. ? 学生在城大(香港本部)及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时,可获得城大研究生奖学金,以资助其 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 (金额可按时调整). ? 督导小组每年会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与修课成绩作出评核,以此为依据,从而决定学生能 否获发城大研究生奖学金. ? 学生若中途无故退学,必须在指定限期内归还曾获发的全数奖学金. 11. 学年及假期 ? 联合博士培养课程的学习安排以十二个月为一学年 (由每年九月至翌年八月). ? 学生在武大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依据武大的规定. ? 学生在城大香港本部及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 每学年可享三十个工作天的寒暑 假. ? 学生超过规定的假期,必须事前得到特别批核,有关月份的奖学金则会停止发放. 12. 住宿安排 ? 学生在深圳时,会根据当时情况获城大安排入住宿舍,宿费由城大承担. ? 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宿费由学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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