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7 |
1 第1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及由来 本次评估采用收集资料与现场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对项目的实际运行情 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本着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根据现场监 测数据,分析企业污染物达标情况,针对现有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以此为环保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11.29;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33 号, 2015.3.19 修订);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
(12)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 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 号);
(13)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 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6〕63 号). 1.2.2 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2.3 其他依据 (1)西安汉堡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环评单位签订的委托书;
(2) 陕西正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监测报告 (正泽环监字[2017] 第036 号);
(3)西安瑞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监测报告(瑞谱监字[2017] 第0619-1 号、瑞谱监字[2017]第0619-2 号、瑞谱监字[2017]第0619-3 号);
(4)西安汉堡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1.3 评估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3.1 评估范围 (1)大气环境评估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有关规定,本项目环 境空气评估范围为:以项目中心点为中心的半径为 2.5km 的圆形. (2)噪声评估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披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规定, 对于建 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该项目边界往外 200m 内的评价范围一 般能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
相应的二级和三级评价的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 小 .本项目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且建设地位于
3 类声功能区,因此, 本次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 200m 的范围内. (3)地表水评估范围 本项目不设食堂和住宿.生活污水(含地面清洗水)依托厂区排水系统经化 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设备清洗水回收利用不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不 排放,因此,本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评估.
3 1.3.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特性和所在地环境特征, 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 别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主要敏感点 保护目标 (户数/人数) 方位 相对距 离(m) 保护级别 大气 环境 米家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