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17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简称 业务规则 ) 及相关业务规定,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争光股份 、 公司 )就 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 股 东大会批准,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国信证券 、 我公司 )签订 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

根据业务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定,我公司对争光股份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 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对争光股份股票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根据业务规则等的要求,我公司组成了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在 内的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成员不存在利用在推荐业务中获得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之情形;

不存在持有争光股份股份,或者在争光股份任职,以 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之情形;

不存在强迫争光股份接受股权直接投资, 或将直接投资作为是否推荐争光股份挂牌的前提条件之情形. 项目小组成员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试行) 》 (简称 指引 )和公开转让说明书所涉及的范围作为调查范围,按指 引所列示的调查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合法合规情况等进 行了调查,完成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及其他挂牌申请文件.

二、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及其他挂牌申请文件后, 向我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部审核小组 (简称 内核小组 ) 提交了项目资料.

2016 年01 月21 日, 内核小组就争光股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 公开转让召开了内核会议.参加此次内核会议的内核成员为曾信、马小丹、刘义

2 军、陈利、李文江、孔百灵、彭超七人,其中法律专家、财务专家、行业专家各 一名.上述七名内核委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 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其与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争光股份股份,或在争 光股份任职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能的情形. 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了审 核,会议认为:

1、项目小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 引(试行) 》的要求对争光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

2、争光股份拟披露的信息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细则(试行) 》的要求;

3、争光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所规定的 挂牌条件. 内核会议就是否推荐争光股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 公开转让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内核会议同意推荐争 光股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

三、推荐意见 根据项目小组对争光股份的尽职调查,我公司认为争光股份符合《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为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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