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7 |
18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公告日期: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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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电气 、 发行人 、 公司 或 本公司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 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 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 债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 投资者查阅
2014 年7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的《东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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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东方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2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00,000 万元(4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00,000 万元(4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4 年7月25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4 年7月10 日至
2020 年7月10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A, 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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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2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7月10 日公开发行了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 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之外的余额及 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402 号文同意,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