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7 |
2018 年6月12 日颁发的 《关于印发的通知》 ,通知中 第四条,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战略,以对区域环境空 气达标做出了达标规划.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本项目附近范围内无地表水体,范围外东侧 62m、西侧 173m 处分别有一水塘分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确保本 项目废水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类别,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管理要求. ②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是 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 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 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 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
4 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 号) ,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重新进行了划定.其中泸州市的合江县、古蔺县、叙永 县部分地区被列入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内.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不在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根据四川省生态红线图,证明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主要涉及用水、电.项目所在地水、电、气资源丰富(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 业),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行业内容.
三、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影响:本项目位于泸县天兴镇龙贯西街
198 号(原蚕茧站内) .根据 现场踏勘,项目位于公路旁,项目直线距离东侧 16m 处有
1 户居民,79m 处有
1 处居民点 (约6户) ,166m 处为
2 户农户,东北侧 152m 为居民点(约8户) ,北侧 85m、120m 处 分别有
1 户农户;
项目西北侧 48m 处为
3 户农户,225m 处为企业厂房,西南侧 203m 处为 居民点(约10 户) ,南侧 28m 处为
1 处居民点(约10 户) .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
2 口池塘,分别位于东侧 62m,西侧 173m,主要功能为行洪,灌溉,无饮用水功能. 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来看,项目生产石材与项目厂址周边外环境相容,无制约本项目建 设的因素存在.此外,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非退耕还林地,非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 居民搬迁,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无学校、医院 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无环境制约因素,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
四、项目总平面布置分析 拟建项目主出入口位于地块东侧,项目由北向南依次为原料库、成品堆场、粘合车间、 切磨车间、沉淀池及污泥干化池. ①交通合理性分析:该项目在总平面布置上各功能区划比较明确:项目主出入口位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