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00 元 发行日期
2007 年11 月5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15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1.39 元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押或 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 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 押或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均承诺:在全聚德上市之前,本人保证不会出让、 质押上述股份,自全聚德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保证不出让、质押上 述股份. 根据《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 、 《关于股票发 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从公司新股发行 之日起,期满三年方可上市流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7 年10 月28 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 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招股的如下特点及风险:
一、本公司概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提供以 全聚德 品 牌高档烤鸭系列菜品为主的餐饮服务.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等地 拥有
9 家直营全聚德烤鸭店,在国内外共拥有
61 家特许加盟店(其中中国大陆 地区
56 家,海外
5 家) .公司还拥有生产北京鸭生、熟制品为主的肉食品生产基 地和以生产面食品、专用调料为主的面食品生产基地,以及以物流配送任务为主 的北京全聚德配送中心.2007 年4月16 日,公司完成了对北京市仿膳饭庄、北 京市丰泽园饭店和北京市四川饭店三家企业的收购, 从而拥有了上述三家企业的 经营业务和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