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8 |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律, 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 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有 权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考点 公民权利 1.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2.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考点 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 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委 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总理、副2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报名专线:400-6300-999 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考点 犯罪主体 1.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①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
14 周岁 ②相对责任年龄:14 周岁以上不满
16 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完全责任年龄:16 周岁以上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已满
75 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 2.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①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②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 第一,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考点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 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报名专线:400-6300-999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