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8 |
MINTH GROUP LIMITED 敏实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25) 关连交易 设备采购协议 设备采购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交易时段结束后) ,本公司一间全 资附属公司江苏和兴与淳安电子订立设备采购协议,,
淳安电子同意出售且 江苏和兴同意购买产品,对价为人民币15,769,009元 (相当於约18,339,357.47港元) .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秦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 及其联系人间接共同持有淳安电子 38.81%之股权,因而根鲜泄嬖虻14A章,淳安电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设备采购协议项下之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於有关设备采购协议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根 市规则第14A章,设备采购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 遵守通函、独立财务顾问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C
1 C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交易时段结束后) ,本公司一间全资 附属公司江苏和兴与淳安电子订立设备采购协议,,
淳安电子同意出售且江苏 和兴同意购买产品,对价为人民币15,769,009元 (相当於约18,339,357.47港元) . 设备采购协议 设备采购协议主要条款之概要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协议各方 (1) 淳安电子 (作为卖方) (2) 江苏和兴 (作为买方) 主题事项 根璞覆晒盒,淳安电子同意向本集团出售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生 产一款新车型之行李架所需的行李架弯曲机,行李架弯曲模,组立机,锯铣加工 机,锯铣治具,物流系统及软件,产品检具及行李架金属管件. 对价 购买产品之对价为人民币15,769,009元 (相当於约18,339,357.47港元) ,以如下方式 结算: (a) 於签订设备采购协议起十日内支付对价的30% (即约人民币4,730,702.7元) ;
(b) 於本集团接获淳安电子通知本集团预计产品发货日期的书面通知起五日内支付 对价的30% (即约人民币4,730,702.7元) .该书面通知需於预计产品发货日期前 十五日由淳安电子提供,且待淳安电子收到该付款后需安排产品发货;
(c) 在产品经发货、安装及检验,且於江苏和兴依愿验收产品后三十日内支付对价 的30% (即约人民币4,730,702.7元) ;
及C2C(d) 於江苏和兴依愿验收产品后三个月内支付对价的10% (即约人民币1,576,900.9 元) . 对价乃经双方公平协商,并参考淳安电子向其他客户提供的类似产品及其他独立第 三方供应商对类似产品所作出之报价厘定. 订立设备采购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采购产品有助加强本集团综合自动化生产能力,包括弯曲、锯切及铣削生产工序. 经新产品加强后,本集团生产线将配备自动监测系统,并得以对更加全面及准确的 生产数杏呕芸. 计及上述理由及裨益,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须按要求放弃投票的 董事) 认为设备采购协议乃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本集团的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且设备采购协议之条款公平合理. 除秦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 及秦千雅女士 (秦先生的女儿及本公司执行 董事) 外,概无董事於设备采购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拥有重大利益.因此,除秦先生 及秦千雅女士放弃投票外,概无其他董事须就批准设备采购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相 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总部位於中国,主要从事乘用车装饰条、车身结构件、装饰件、行李架及其 他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并向多间享誉全球的国际汽车制造商供应产 品.本集团已於中国设立逾30间生产工厂,亦於美国、泰国、墨西哥及德国设有生 产工厂.有关本集团的更多资料,请参阅其官方网站http://www.minthgroup.com (该网站所呈现的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告其中一部分) . 有关淳安电子的资料 淳安电子系一间於台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及工程相关业务, 同时亦生产电脑元件及薄膜.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