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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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5 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 要求,市编委对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定 规定进行 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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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 9月
2 5日―1―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 《 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 和机构改革方案》 ( 鲁厅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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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3 7号) 、 《 山东省机构 编制委员会关于济南市部分机构调整的批复》 ( 鲁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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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
1 0号) 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部分 工作部门整合调整方案的通知》 ( 济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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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7号) , 设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 ,为 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 一) 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 .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住 房保障管理局 ( 市城市更新局) .
2 .将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 工作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
3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 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 二) 增加的职责.
1 .将原市市政公用局供热、燃气行政管理职责,原市 ―
2 ― 城市园林局公园管理、名泉泉池保护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城 乡建设委.
2 .将市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防雷许可、监管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
3 .增加商品房现售备案职责.
4 .增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
5 .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综合协调职责. ( 三) 加强的职责
1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2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
3 .加强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 规、规章草案;
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 政策建议. ( 二) 承担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责任.组织拟订新型 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统筹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指 导检查各县区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 关政策. ―
3 ― ( 三)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省统 一定额和行业标准;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 四)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 织实施;
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 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 执行. ( 五) 指导全市建筑 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园林、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 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 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负责建设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 作. ( 六) 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指 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 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 ( 镇、村) 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 七)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 建筑工 程(含燃气、供热、园林、轨道交通工程) 质量、 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 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4 ― ( 八)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 建筑节能项目;
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 九) 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 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提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预算计 划;
负责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工作;
参与或组织审查大 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 步设计;
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
负责城乡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指导各县区城乡建设工 程档案管理工作. ( 十) 负责全市园林、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拟 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名泉泉池保护管理 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 ( 十一)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城 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 会组织党建工作. ( 十二)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委设
1 7个职能处室和离退 休干部处. ( 一) 办公室 ( 挂信访处牌子) .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5―要、档案、宣传、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 设、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以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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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 稿起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 作;
负责信访工作. ( 二)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拟订 全市城乡建设政策,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 议;
参与编制和实施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
负责指导全 市本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 作;
负责城乡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 三)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 等工作;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行业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四) 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组织编制城 乡建设各专业规划;
组织拟订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负责 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城乡建设综合调研工作;
承担 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五) 财务审计处. ―
6 ― 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投 资预算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监督执行;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等有关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
负责市城乡建设委监管资 金的监督检查;
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 内部审计工作. ( 六) 城镇化办公室.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 化工作的政策建议;
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并 督促实施;
指导各县区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 化政策措施;
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负责新型 城镇化动态监测及数据分析、统计和整理;
承担市城镇化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七)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参与拟订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 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及试 点示范;
负责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项 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 作;
负责新建建筑节能认可监督管理. ( 八) 勘察设计处. 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 执行;
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 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施工 ―
7 ― 图审查的监督管理;
负责勘察设计资质监督管理;
负责勘察 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和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 作;
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
负责建设工程优秀勘察 设计成果评选. ( 九) 城市建设处. 参与编制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 项目年度计划;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园林管理的 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公用事业专项规 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园林、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 理;
负责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和相应注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的 监督管理;
负责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风景 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公用事业、园 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 十) 村镇建设处. 参与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