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8 |
(五)普通债权受偿方案的保证 为切实履行债权受偿方案, 保证债权人按照上述清偿比例获得清 偿,应清算组的请求,北亚公司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承诺:在重整计 划草案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批准、资产注入重组方案获批准后,在 上述清偿比例范围内向各债权人提供担保, 确保各债权人按上述受偿 比例获得清偿.
(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鉴于重整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因此在四个债权表决组外, 另设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该等事项由债权人会 议出资人组会议另行召开表决,具体方案详见
2008 年4月2日"关 于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 说明" .
(七)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债权清偿期限安排 鉴于资产变现和北亚公司重整再生需要时间, 重整计划草案拟定
4 了为期
30 个月的执行期限.此间,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在法院批 准重整计划草案次日起
1 个月内全部清偿;
对有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债 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次日起算第
6 个月内清偿 40%,第18 个月内清偿 30%,第30 个月内清偿 30%;
普通债权在法院批准重整 计划的次日起第
6 个月内清偿 40%,第18 个月内清偿 30%,第30 个 月内清偿 30%.
(八)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 在重整条件下共益债务为
2000 万元;
破产重整费用为
1200 万元, 其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 确定管理人报酬
700 万元.
(九)债务人经营方案
1、注入优质资产,保持北亚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鉴于北亚公司濒临破产的现状,企业已经无力自救,必须靠引入 战略投资者来解决企业重整再生和恢复上市.目前,北亚公司第一大 股东哈尔滨铁路局出于股东各方的请求与社会责任感,本着利益共 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有计划在北亚公司依照法律程序完成债务重组 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基础上,通过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在北亚公司的 框架内,剥离破产相关资产,并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部 门要求的方式,筹谋将净资产不低于
20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10%左 右的优质铁路运输资产注入北亚公司, 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北亚公司 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
2、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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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4、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十)职工安置方案
1、员工安置的范围和方式 凡是在
2008 年2月29 前与原北亚公司建立和保持劳动关系的员 工都在安置之列.包括:
1、北亚公司总部员工;
2、北亚公司北京办 事处员工.重整计划获得批准且恢复上市后,新北亚公司优先聘用本 安置范围内已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北亚公司员工.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 根据员工在重整计划通过后的劳动关系变化 情况而定. 重整计划通过且恢复上市后, 新北亚公司重新聘用的员工, 其薪酬由新北亚公司支付, 不存在发放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事 项;
新北亚公司不继续聘用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由重整清算组发放经 济补偿金.公司破产重整至恢复上市期间,北亚公司在册员工原薪酬 待遇不变.
2、社会保险及特殊员工权益保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会议依法进行了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有特定财产 担保的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四个组别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草案》 " )的分组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