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8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苏语委办?2018?1 号 关于做好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 验收暨第六批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 、语委办,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 《国 家语言文字事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 号)、省 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 的通知》(苏教语?2017?1 号)等精神,市教育局、市语委办于

2017 年2月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 文字工作的意见》 ,提出了我市创建目标.

现将我市第一批学校语 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布置如下: -

2 -

一、验收范围 未获得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全市公办中小学校 (含幼儿园)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类学校. 按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的要求, 今年我市 50%的中小学校要完 成达标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因此,各市、区今年达标验收通过 率不低于 50%,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要全部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并 通过验收. 各市、区学校数见《苏州市各类教育事业概况》 (2016~2017 学年)统计表.

二、验收步骤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的验收采用分级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验收程序为:学校申报、市区评审、抽查考核、 公布结果.

(一)学校申报.4 月底前,各中小学校完成自评,并向所在 市、区教育局(文教委) 、语委办报送自评材料,申请考核验收.

(二)市区评审.各市、区教育局(文教委) 、语委办于

5 月31 日前完成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评审验收,并把验收情况上报市 教育局、市语委办.上报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学校创建语言 文字工作规范化工作总结) 、 学校验收评分表 (附件 1) 、 申报表 (附件2) ,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验收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 3) .

(三)抽查考核.抽查考核的名额:各市、区在验收合格的 学校中推荐的 8%,市语委办再随机抽查 2%的学校,作为现场考核 -

3 - 对象. 现场考核方式:查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

随机访谈师生或 采录普通话语音数据,了解其普通话水平;

随机察看师生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普通话使用情况、校园用字规范化情况等.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组织专家组对抽查到的学校进行现场 考核.

(四)公布结果.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现场考核优秀的学校, 可认定为 第六批苏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其他验收合格 的学校认定为 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 .

三、申报材料

(一)自评报告.对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 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 号)、 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 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 号)文件要求,总结学校开展语言文 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进行经验及的成绩, 字数不超过

2000 字.

(二)申报表.填写 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 申报表 (见附件 1)

(三)自评表.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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