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18
中国p生资源2010年11月第13卷第6期 咿舻驴驴舻,d争婶 2他山之石2 易q伊、驴、铲、护《妒、驴舀 德国药品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李享,叶露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32) 【摘要】 目的:为我国政府制定药品定价及其管理机制提供借鉴.

方法:阐述德国药品价格形成和补偿 机制,并且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最后讨论了德国经验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启示.结果与结论:我 国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的法律体系,以最高报销限价替代最高指导价,规范我国同类药品的价格. 【关键词】 药品价格;

定价;

补偿;

德国 【中图分类号】R19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7-953X(2010)06-0307-03 1概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同土面积357 022Km2,分为联邦、 州、地区三级,共有16个州,13 552个乡镇,14 808个地区, 总人口约为8 225万,实行联邦制'

11.2006年,德同人均期 望寿命为79.8岁,其中,男性77.2岁,女性82.4岁. 德国是高收入、高税收、高福利国家.作为世界上第 五大经济体,2007年德同国内生产总值28 291亿美元, 人均34 390美元,高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32 663美元).全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10.4%,位居欧洲第二, 人均卫生支出为3 588'

美元.其中,政府支出占GDP的65.5%.德国实行法定强制性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总 人口的85.4%,公共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 76.9%[21. 德国是世界上制药产业最强大的发达同家之一,截 止至2005年,全同约有975家制药公司,从事制药行业 的人数达到11.3万人.近几年来,德国药品费用不断上 涨.2002年至2007年间,药品费用占到卫生总费用的比 例从13.6%增至15.1%,人均药品支出增长5.89%(363 美元增至542美元)'

21. 2德国药品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 在全球药品费用快速上涨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 不断尝试新政策以期控制快速上升的药品费用.理论界 研究表明一1,控制药品费用的关键在于制定适当的药品 定价和补偿制度. 2.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德国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如下:生产厂商可以自由 确定所有药品的出厂价.厂家对于专利期间内的药品出 厂价格一般定得较高,对于市场竞争激烈的仿制药,制药 厂商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采取降价、回扣、优惠价 【收稿日期】2010-02.05 【作者简介】李享(1987一),女,上海市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 事卫生经济学研究. 【通讯作者】叶露 格等手段吸引客户.自2004年后,对于非处方药,批发 商和零售药店可以自由定价;

对于处方药,批发商和零售 药店根据《药品定价条例》分别在出厂价和批发价的基 础上进行加成.价格高的药品和价格低的药品允许加成 的差率不同.零售药店还要加上15%的税和给疾病基 金会5%的回扣之后形成最终的零售价格.药品定价条 例对药品价格加成的规定保证了处方药在所有德国药店 的价格统一. 药品定价条例一方面给予药品生产厂商自由定价的 机会,引导市场竞争,鼓励新药研发;

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处 方药(主要是医保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的中间加价环节,保 证全国药店的价格统一,避免基本药物价格的无序竞争. 2.2药品补偿机制 德国的药品补偿机制主要使用参考定价体系,即社 会医疗保险制度提供药品报销,药品实行参考定价.参 考定价体系间接地刺激厂商制定较低的价格. 药品由联邦联合委员会(GemBA)进行分类,由疾病 基金会联合会制定参考价格,提案公布后,制药企业和药 剂师协会会有一段时间可以提出书面意见¨,. 2.2.1 药品报销范围.与许多其他同家不同,德国没有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原则上所有处方药只要获 准进入市场就能自动纳入报销范围.某些治疗微不足道 的疾病药物(如普通感冒、晕动症、泻药等)和生活方式 类药物(性药)等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 2.2.2补偿类型和补偿比例.~般来说,处方药都可获 得全额报销,非处方药的报销比例根据年龄分成三个等 级:12岁以下儿童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可获得全额 报销,12~18岁青年使用处方药和特定适应症的非处方 药享受全额报销.成人使用处方药和特定适应症的非处 方药的共付额占到药品价格的10%.2004年之前,患者 必须全部支付超过参考价格的差价,2004年以后,患者 为药品最少支付5欧元,最多支付1()欧元怕1.为了提高 贫困人VI的药品可及性,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根据个人收 入制定费用分摊的最高限额. 2.2.3 参考定价制度.德国是第一个采用参考定价的国 万方数据 Chinese Health Resources,November 2010,Vol 13,No.6 家.1989年,德国引入参考定价系统,开始对各组药品确 定报销限额.参考定价是基于这样一个原理:在特定的药 物组别中,药物与药物之间在治疗上具有等效性,在临床 上具有相互替代性,那么就可以确定一个通用的补偿水 平.因此,执行参考定价政策就是覆盖了治疗上具有等效 作用的成本最低的药物,从而确定一个最高补偿量,即所 谓的参考价格¨】.参考价格适用于门诊用药、法定医疗保 险制度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具有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药 理作用和治疗效果相等而可以归类的所有药品.为了刺 激企业研究开发新药的积极性,保护专利权,自1996年起 专利药品不在参考定价制度适用范围内一1. 药品根据三个水平的可比性进行分类.首先,药品根 据相同的生物等效性进行分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