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8 |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 合同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项目的具体正式实施尚需双 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故存在不确定性.
2、程序审批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25 日与银川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 , 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是
2001 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宁夏最早成立的国家级 开发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与 开发区建设及经济发展有关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实行封闭式管理、 开放式运行、 自主式开发.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下属产业基金及控股公司投资并持有 公司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银厦" )20,000 万元(即20.12%) 股权, 同时其下属产业基金及控股公司分别委派
1 人担任天通银厦的董 事和监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8 年4月25 日,公司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银川签署了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相关事宜的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背景与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战略 部署,结合蓝宝石行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及乙方在大尺寸 C 向长晶方面拥有的独 特技术领先优势.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 原则,签订本框架协议.
2、合作内容 乙方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
400 公斤级蓝宝石晶体及其加工制造 项目.
3、合作模式 甲方提供厂房和基础设施,由乙方承租. 乙方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4、合作规模或金额 投资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建设安装
200 台左右 400kg 级蓝宝石长晶炉, 并配套部分后道加工生产线,建设期为
3 年.
(二)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帮助乙方落实国家、宁夏、银川市以及开发区、西部大开发、招 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节能环保、进出口、人才等优惠政策. (2)按照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制、跟踪服务制为乙方提供全程服务,并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设施使用等手续. (3)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以租赁方式向乙方提供厂房及用地,确保提供的厂 房和基础设施配套能够满足乙方生产经营的要求,土地性质符合项目要求.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立项、环保等相关手续文件,确保本项目 按时开工建设. (5)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6)对乙方上报的本项目相关的申请、文件、各阶段性开展成果和开展情 况保密,并保守乙方业务相关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