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8 |
2、乙方的责任 (1)负责制定、提供总体建设、改造方案. (2)负责项目的环评、能评、安评. (3)承诺派专人与甲方共同开展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监督等工作. (4)承诺在甲方交付厂房之日起
2 年内完成所有机器设备和设施投资,并 开始试生产. (5)承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达到国家、宁 夏和银川市的环境保护标准. (6)承诺企业生产运营中达到国家、宁夏、银川市和开发区的节能降耗指 标要求. (7)承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安 全.
(三)其他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达成的约定实施 项目投资与建设,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送达 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告解除.
2、项目投资过程中具体未尽事项可在本协议基础上进一步签署书面补充协 议明确.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项目的实施.
(四)协议的生效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多年努力, 凭借在设备和工艺上积累的技术优势,公司蓝宝石晶体业务 确立了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该框架协议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蓝宝石晶体业务上建立的行业优势,强化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合同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 性文件,项目的具体正式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故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协议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协议提出的投资项目尚未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履行相关 法定程序, 在审批程序上存在风险. 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合作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