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8 |
,LTD.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 A 栋)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 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岩代投资、辉科公司承诺: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其他股东刘重阳、深圳联领、夏勇强、刘超文、中科汇通、中比基金、何中斐、刘月明、 颜荣标、王亚先、中科嘉信、陈强、左建中、余跃明、卢现友、叶清东、甘霖、刘景麟、徐明惠、刘国 栋、杨景丹、刁纪河、陈琳琳、谢志锐、上海华础⒄庞稹⒅煳老椤⒊陆ā⒅苤尽⒒嵌κ⒊信:自公司 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学敏、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周志、余跃明、叶 清东、谢志锐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岩代投资、辉科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卢现友、夏勇 强、刘景麟、高级管理人员周志、余跃明、叶清东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