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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 已通过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营业执照见附件
2、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3).
(二)规划符合性分析 五莲县高泽镇人民政府与五莲县量子机械有限公司的用地合同见附件 4,根据五 莲县量子机械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见附件 5) , 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 符合《五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项目与五莲县量子机械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 6.
(三)与 三线一单 (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红线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 是 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 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 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 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不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保 护区红线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3 环境质量底线 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 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 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 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 PM
10、PM2.5 年均值超标,其他监测因子 SO
2、NO2 年均 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随着日照市蓝 天保卫战的持续深入,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持续改善. 同时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废 气排放量小,可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 准(≤10mg/m3 )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地面冲 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 入周围水环境,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 区域目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达 标.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 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 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区域内已铺设自来水管网且水源充足,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项目租 用五莲县量子机械有限公司空闲厂房进行改建后生产,盘活了原有资产, 项目建设土 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 清单(试行)〉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41 号)、《五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17]32 号)中负面清 单项目.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