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 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 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
表中填标 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 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 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应反 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测布点图 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十
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的,应 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 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筑用石破碎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如皋市旭丰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郁建强 联系人 冯言明 通讯地址 如皋市石庄镇绥江路
2 号 联系电话
15962708548 传真 -- 邮政编码
226531 建设地点 如皋市石庄镇绥江路
2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投资审批科 备案号 2018-320682-30-03-570400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033】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8.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83% 评价经费 (万人民币) -- 投产日期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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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t/a)
2856 燃油(t/a) -- 电(千瓦时/年)
80000 天然气(t/a) -- 燃煤(t/a) -- 其他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初期雨水(5552t/a)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喷 雾加湿等循环使用,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