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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图 本工程位于镇江市西南片区南部,刺莉山和少姑山矿区,本工程具体位置见附图 1, 工程周边概况图见附图 2.
6、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⑴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 《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苏政发
5 [2013]113号)以及《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镇政发〔2014〕147号),本工程部分 建设内容位于高丽山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范围内,其生态保护规划如表1-1所示. 表1-1 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红线区域名 称 主导生态 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方位 距离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 控区 二级管 控区 高丽山生态 公益林 水土保持 位于边城北部,东 至句容与丹徒交界 处,西至高丽山西 山脚,北至高丽山 北山脚,南至涂山 北山脚,其中九骨 山不包含其中 11.28 11.28 -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天然林 为一级管控区,其余区域为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砍柴、采脂和狩猎;
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
野外 用火;
修建坟墓;
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废物;
其他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行为. 相符性分析:本工程部分建设内容位于高丽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内.由于早期 无序开采,高丽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内山体及植被皆遭到破坏;
宕口底部高低不 平,局部形成水塘,严重占用和破坏了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 ①生态整治工程: 本工程对水体周边陆地进行生态环境整治建设, 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总面积 39.75 公顷;
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刺莉山矿区和少姑山矿 区,对其现有的矿区通过沟通、防渗、边坡处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整治之后形成水 体景观(二级管控范围内不新增水体,保留现状水体) ;
开挖的土石方量约 0.58 亿吨(2145 万立方米).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二降低了山体地质灾害风险,恢复了山体植被,为后期游览提供服 务配套设施,不属于砍柴、采脂和狩猎、野外用火、修建坟墓、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 废物,也不属于其他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行为;
本工程位于高丽山生态公益林二级管 控区内建设内容不进行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等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行为.同时,施工 过程中注意对生态的保护,不会对生态红线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 本工程建设符合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镇江市
2017 年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本工程施工期对
6 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本 工程运营期对周围区域以有利影响为主,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工程为旅游开发项目,本工程施工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 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区域以有利影响为主.本 工程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工程为旅游开发项目,主要为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根据镇江市 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 1-2 所示: 表1-2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是否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