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8

2 处生态保护 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 表1夏津县生态红线区域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夏津县生态保 护红线区 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防风固 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马颊河畔,西至,南至夏津县城, 北至四女寺村九龙口湿地,包含夏津黄 河故道森林公园、 武城四女寺湿地公园、 夏津九龙口湿地公园的二级红线区. 德州市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源涵养 生态保护红线区 上起夏津县白马湖镇白庄,经夏津、武城、德城区,至第三店出德州境入河北 省. 拟建项目位于夏津县香赵庄镇,根据夏津县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未涉及生态红 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 .具体见附图 6.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环境质量底线是对已无环境容量的,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拟 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拟建项目周围大 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排

3 放浓度达到标准,废水不外排,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资源利用上线是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拟建项 目位于德州市夏津县香赵庄镇,土地利用符合总体规划,电、水等资源利用符合当地 要求,拟建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与德州市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序号德政字[2017]34 相关规定 项目情况 是否属于负 面清单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 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 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 管理要求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一 级保护区,无废水外排;

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 区、 风 景名胜区、 生态功 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 不属于

2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 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 术 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 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 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 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 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

9 类项 目之一. 不属于

3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养殖场项 目. 不属于

4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 限制类项目.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不属于

5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 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项 目. 不属于

6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 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 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 鼓励发展的除外) 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 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项 目.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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