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9-21 |
一、降低我市管道非居 民用气销售价格 自⒛18年 8月 31日起,将 我市管道非居 民用气 (不 包括车 用气 )销 售价格由 3.
06元/m3下 降为 3.04元/m3.
二、管道非居 民工商企业用气实行量价挂钩政策,具体为: 第一档:年用气量在 100万llls以 下的企业,均按3.04元/m3 执行;
第二档:工 业小微企业及年用气量在 100万lll3(含)-300万lll3的 企业,均按2.94元/m3执行;
第三档:年用气量在 300万nl3(含)-500万rlls的 企业,均按2.89元/lll3执行;
第四档:年用气量在 500万nls及 以上的企业,均按2.84元/矿执行.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切 实规范价格行为, 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市物价局 《 关于明确我市天然气非居 民用气销售价格有 关政策的通知》(安价管 [2018]39号 )同 时废止. 抄送:省 物价局,市 城管局、市经济和信 `急 化委、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