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9-21 |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面向公众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牵头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室)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至45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39层) 签署日期:2017 年7月11 日2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13 号) 、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 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8]41 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 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9]125 号)等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 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等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
2、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 票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比,本次债 券的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东,发行主体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可交换债券 及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的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作出独立、慎重、适 当的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 》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7 年7月1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3、本次债券在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 面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均存在一定区别,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 》中 的相关内容.
4、本次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公告募集说明书前
20 个交易
3 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 70%,并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债券的担保物.但 由于受到经济周期、调控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不排除作为担保的标的 股票的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下跌导致标的股票的市值无法实现对本次债券本金的超 额担保,从而影响对本次债券本息清偿的最终保障效果.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6月30 日以 证监许可〔2017〕1082 号 文核准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 券.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规模为
100 亿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17 年可交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
2、中国石油集团本次发行面值 1,000,000 万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本次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4,489.29 亿元 (截至
2017 年3月31 日未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
本次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 522.87 亿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预备用于交换的中国石油 A 股股票及其孳息是本次发行可交换债的担保及 信托财产, 该等中国石油 A 股股票数量为 2,061,000,000 股, 不超过公司对中国石油 A 股持股数量的 50%.
5、本次债券为
5 年期,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0%-2.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7月12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利率询价, 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7月13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拟向 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 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 时间优先 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
四、 网下发行 之
(六)配售 .
8、 本次债券网上、 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人民币
30 亿元和人民币
70 亿元, 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 30%和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网上发行数量 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 下向网上回拨.认购不足人民币
100 亿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购入.
9、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 网上发行代 码为 751970,简称为
17 中油 EB.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1手(10 张,1,000 元) ,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 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单 个标位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0 手(10,000 万元) , 超过 10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 投资者在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同时须将电子版 文件(EXCEL 版和扫描件) 、及其他指定文件电子版文件(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