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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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军事发展与动态 返回首页 正文字号:【小】【中】【大】 预防性军事行动 ――一种新的安全政治现实? 卡尔-海因茨・卡姆普 2013-03-06 10:00:28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京)2005年02期第60~65页 【作者简介】卡尔-海因茨・卡姆普,德 卡尔-海因茨・卡姆普(Karl-Heinz Kamp),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安全 政策协调员.

【内容提要】九一一事件发生后,人们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以及远程运载系统(如导弹、巡航导弹)的作用进行了 反思.除美国之外,越来越多的国家也接受了预防性安全的概念,从而倾向于制定各自的 先发制人 政策.这对国际法构成了 挑战.为了避免这一政策被滥用,联合国与各国有必要就相关政治、法律、军事问题展开讨论,从而确定我们对未来几年发生变 化的安全形势如何做出适当的反应,并就 先发制人 政策的使用条件达成尽可能多的共识. 【关键词】 先发制人 /预防性安全/美国战略/安全现实 引言 在乔治・W.布什于2002年6月对美国西点军校学生讲话后, 先发制人 的军事行动这一选择引起了公众的关注.鉴于大规 模杀伤性武器、 无赖国家 和全球恐怖组织网络造成的危险,美国总统指出了极端情况下,在对手发动进攻之前使用军事手段 的必要性.对此持批评态度的人认为这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及禁止发动进攻性战争的原则,因为这样一 来,法治将被强权所取代. 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似乎证实了人们对布什当局肆无忌惮地违背国际法使用军事手段的最坏担心,与此相应,公共舆论也一致 反对通过军事手段实现伊拉克政权的更迭.当然,争论主要集中在伊拉克问题上,因而大大削弱了赞成还是反对预防性军事行动 这一原则性的问题.德国的大多数政治决策者回避确认 先发制人 打击可能具有的合法性.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认为,因为 出现了新的威胁,对部分国际法的理解(注:Wolfgang Schuble, Lektionen aus der Krise, KAS- Auslandsinformationen,Nr.4,2003,S.14.)已经过时,必须对此进行重新定位.这些人因而被指责为对军队和美国惟命是从. 虽然受到这些指责,我们还是无法回避就赞成还是反对预防性军事行动进行一场具有根本性意义的辩论.在伊拉克取得军事 胜利之后如何在该地区赢得和平,这是美国面临的巨大难题,它有可能使美国在以后采取军事行动时不再那么乐于冒险.但是, 九一一事件之后美国政策的总体趋势并未因此而有任何改变,即赋予自身安全预防最优先地位,甚至将诸如军事第一打击这样一 些存在争议的战略一并包括在内.无论如何, 先发制人 的想法并非布什当局的发明.美国以前就数次酝酿过采取预防性军事 行动以排除迫在眉睫的危险.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曾认真地讨论过从军事上摧毁(注:William Burr,Jeffrey T.Richardson, Whether to'

Strangle the Baby in the Cradle'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Chinese Nuclear Weapons Program 1960- 1964, International Security,Winter 2000/2001,p.54.)中国日益增强的核武器潜力的可能性.1989年,美国威胁针对利比 亚在拉卜塔的一家化学工厂进行军事打击,因为,根据美国情报部门掌握的情报,那里在生产神经毒气.随后,利比亚国家元首 卡扎菲关闭了这家工厂,其官方做出的解释是工厂被烧毁了.考虑到朝鲜可能拥有核能力,克林顿政府早在1994年就探讨过使用 常规精确制导武器摧毁宁边核设施进而阻止其继续生产可用来制造核武器的钚的可能性.(注:M.Elaine Bunn, Preemptive Action:When,How and to What Effect, Strategic Forum,No.200,July 2003.) 然而,怎样才能为预防性军事行动辩解呢?这将产生哪些法律和政治上的问题?如何才能阻止滥用军事力量呢? 美国对预防性军事行动的看法 布什总统在西点军校所阐述的一些考虑,体现在2002年9月份公布的美国国家新安全战略中.持批评意见的人认为这一战略 文件是美国单边主义政策的蓝图,它看重的不是外交与威慑,而是着眼于采取军事上的第一打击――无论是否得到联合国的许 可.在此,人们完全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布什政府在该文件中承认多边主义以及将伙伴与盟友一并纳入进来.此外,军事行 动也只是安全预防与确保稳定的诸多措施中的一小部分,因此,采取预防性军事手段只是一种选择,绝非美国未来安全政策的一 项原则.(注:Karl-Heinz Kamp,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Kurzanalyse der neuen amerikanischen Sicherheitsstrategie,Konrad-Adenauer-Stiftung,September 2002.) 在美国看来,如果想对九一一事件以后所面临的新安全形势做出反应,采取 预先自卫 行为是必需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日益扩散以及远程运载系统(如导弹、巡航导弹)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非国家组织能够从远距离发挥毁灭性力量.与此同时,防 御方做出反应的时间则越来越短.冷战时期,北约的原则是静候对手发起进攻的证据,然后才进行军事防御(例如当华约组织的 部队开始行军时),但该原则现在越来越受到质疑.在目前的条件下,发动进攻的证据可能是化学炸药在某一个大城市发生了爆 炸.鉴于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坐等这种情况发生是无法接受的.相反,在极端的情况下,必须在这些威胁尚未达到极其严重的 程度之前就将其铲除.根据这种逻辑,威慑战略绝非没有任何价值,但鉴于某些狂热的政府或者看不见的对手(如恐怖组织), 其效用则受到限制.导弹防御等自卫系统也同样如此,它们只能针对某些特定的威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当然,恰恰是美国的语言惯用法将 先发制人 和 预防性打击 区别开来. 先发制人 式的进攻指的是在预计对手即将 发动进攻之前就发起进攻,而预防性战争行为指的则是此种行为仅仅建立在下述假设的基础之上,即估计对手将在不久的将来发 动军事攻势.(注:Walter B.Slocombe, Force,Pre-emption and Legitimacy, Survival,Spring 2003,p.124.)从直接抵御 危险的角度来看, 先发制人 完全可能是合法的,而预防性战争通常则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因为它是从预防性角度采用军事手 段来贯彻自己的利益.事实上,这种区分只在相当有限的程度上才是合适的.一方面,这些概念都颇具争议性,有些欧洲的国际 法学者是在内容完全相反的意义上使用这些概念的;

另一方面,一些具体危险与场景极少能够明确归属这两个范畴中的一个.采 取军事行动的国家始终会将自己的军事行动描述为 先发制人 性的,而批评者则会谴责这种行动是预防性的甚至就是赤裸裸的 侵略.(注:Richard K.Betts,Striking First:A History of Thankfully Lost Opportunities,New York:Carnegie Council of Ethics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2003.) 德国不愿不带任何偏见地对 先发制人 的问题进行讨论,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它目前同伊拉克问题的关联.美国在伊拉克的 行动通常被(在上述意义上)定义为预防性的因而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即使承认萨达姆政权的危险性,伊拉克在军事上既未对美 利坚合众国也未对其盟友的安全构成过任何直接的危险,没有必要进行迅速的预防性的军事打击.因此,对巴格达发起的进攻正 如1981年以色列战斗机对伊拉克核反应堆的预防性轰炸一样是非法的.(注:1981年6月7日,以色列的F15和F16战斗机摧毁了伊 拉克一座在建的500千瓦的核反应堆.以色列担心该反应堆将为伊拉克的核武器计划提取钚.) 但是,这一非常流行的论据没有承认的一点是,至少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美国恰恰没有将其对伊拉克发动的进攻解释为 先发制人 或者预防性的自卫.对于这场战争所给出的政治上的理由反复变化,一会儿是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造成的危 险,一会儿又是萨达姆政权可能同基地恐怖组织有联系,但其国际法的合法性却建立在联合国1991年第687号决议的基础之上. 安理会的这一决定是同在第二次海湾战争中被打败的伊拉克实现停火的基础,它责成巴格达政权放弃所有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的生产设施并且允许进行全面核查.美国采取这一行动的合法性还来自于此前的联合国第678号决议,该决议是将伊拉克从被其 占领的科威特驱逐出去以及允许动用武装力量以支持 以后所有相关决议 (注:Ruth Wedgwood, Legal Authority Exists for a Strike on Iraq, Financial Times,March 15,2003.)的基础. 无论人们如何评价对国际法所做的此种解释以及美国在伊拉克的行动,伊拉克危机并没有提供就 先发制人 问题进行实事 求是讨论的基础. 先发制人 ――一个国际现实? 除了就伊拉克战争是否有意义进行激烈争论之外,有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与组织赞成在极端情况下预防性 使用军事力量这一原则,这其中不乏某些坚决反对美英对伊动武的国家,还有一些人们几乎无法指责其采取某种军事上的基本态 度的国家.例如,法国(它不仅反对针对萨达姆・侯赛因的军事打击,而且拒绝在北约范围内就 先发制人 的原则性选择进行 讨论)在其新的军事纲领中明确提及 参与能力 以及可能不得不进行 先发制人 行动的必要性.(注:M.Elaine Bunn, Preemptive Action:When,How and to What Effect, p.6.)澳大利亚总理约翰・霍华德明确表示支持修改《联合国宪章》以对 恐怖主义威胁进行 先发制人 的军事打击.(注:John Shaw, Startling His Neighbors:Australian Leader Favors First Strikes, New York Times,November 2,2002.)俄罗斯也同样保留了在面临生死攸关的威胁时采取 先发制人 军事行动的权 利.(注:Martin Anderson, Zum Prventivschlag bereit, Rheinischer Merkur,Nr.46,2003.)就连以往承诺对自卫进行极 为有限解释的日本,在此期间也在政府层面上开始讨论预防性军事行动的问题.(注:日本防卫厅长官石破茂2003年1月份表 示,如果朝鲜明确准备发射其导弹,日本也将发起 反攻 .石破茂表示,如果朝鲜准备发起进攻,日本将予以 反击 .可参 考The Yomiuri Shimbun/Daily Yomiuri,January 25,2003.) 不仅是各国政府,某些联盟和组织在此期间也承认了 先发制人 这一问题.北约在2002年11月召开的布拉格峰会上通过了 一份文件,该文件至少间接提及 先发制人 问题.但传媒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尽管在联盟发表的关于反对恐怖主 义的新军事纲领中(MC472)并未出现 先发制人 或者 预防性自卫 的概念(主要由于法国、部分也是由于德国的敦促), 但从该文件上下文可以清楚地看到,北约原则上并不排除对恐怖主义威胁采取预防性军事行动. 欧洲联盟也在其新安全战略中对 先发制人 进行了研究.2003年6月的欧盟理事会萨洛尼卡会议通过了欧盟安全战略文 件,并且建议在2004年12月最后通过以前继续进行讨论.该战略文件的草案也明确指出,欧洲联盟原则上不排除预防性动用军事 力量.即使欧盟内部在最终文件中达成一致的相关表述被明显弱化,但还是对新的安全政治现实及其后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在此, 先发制人 军事行动的观念不再像经常被讹传的那样仅仅是一位美国总统对九一一事件那场灾难做出的过度反应. 相反,鉴于新型威胁而重新定义 防御 ,在国际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回应. 国际法的问题 即使安全形势变化能够为预防性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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