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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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2 6号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 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 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军分区: ? 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 ( 试行)?已经市委、市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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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此页无正文)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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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5月1 6日―2―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 (试行) 为强化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防止工作中的懒政怠 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完成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 务,根据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追究办法 ( 试行)? ? 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 任追究实施细则 ( 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本问责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具有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 理和服务职能单位 ( 组织)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问责方式 问责方式包括:责令限期整改;
约谈并通报批评;
纪律处 分.以上问责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 用.
三、问责情形 ( 一)施工工地扬尘问责情形.各类房屋建筑工地、房屋拆 迁工地、储备土地、道路 ( 市政)施工、园林绿化、水利工程、 破损山体治理等项目建设 ( 抢险工程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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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地未围挡或围挡不全的;
2 ? 渣土物料未覆盖或覆盖不全的;
3 ? 车行道路未硬化或硬化不全、道路积尘的;
4 ? 未设置洗车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洗车设施的;
5 ? 拆迁工地不采取湿法作业的;
6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7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二)道路扬尘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关人员 予以问责:
1 ? 城区主次道路全天高压冲洗少于1次、洒水少于 5次、 湿法吸扫少于5次(气温在零度以下除外) .背街小巷未实行小 型机械洗扫和人工捡拾相结合模式,每天未实行3洒3扫.零度 以下时间段未采用大型真空吸尘车进行主体作业的;
2 ? 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带、景观树木及人行道未实行每周冲 洗1次的;
3 ? 未在1 2小时之内完成雨季道路清淤冲刷的;
4 ? 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有破损路面未及时修 复的;
5 ? 道路修复未达到 六不 标准的;
6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7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三)渣土运输扬尘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关 ―
4 ― 人员予以问责:
1 ? 渣土车出场前不冲洗、带土 ( 泥)上路的;
2 ? 渣土车运输密闭不严的;
3 ? 未取得准运手续运输渣土的;
4 ? 未对渣土处置全过程监管的;
5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6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四)渣土场 ( 堆)扬尘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 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规定选取渣土场场址的;
2 ? 对非法渣土倾倒场未取缔的;
3 ? 渣土倾倒场 ( 临时渣土堆)非作业面未进行裸露土地覆 盖(绿化)的;
4 ? 渣土倾倒场 ( 临时渣土堆)车行道路未硬化的;
5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6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五)裸露地面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关人员 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定期开展裸露土地绿化情况检查的;
2 ? 裸露土地未进行绿化的;
3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4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5 ― ( 六)小石料场 ( 加工点)扬尘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小石料厂 ( 来料加工点、石粉堆放处 等)未取缔的;
2 ? 未对石粉、碎石料等进行覆盖的;
3 ? 车行道路未硬化或硬化不全、道路积尘的;
4 ? 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除尘措施的;
5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6 ? 其他未落实有关要求产生扬尘污染的. ( 七)工业企业扬尘防治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 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物料堆场封闭、半封闭改造,建设封闭、 半封闭料仓的;
2 ? 未采取密闭到位、覆盖到位、围挡到位、硬化到位、喷 淋到位、洒水到位、保洁到位、冲洗到位措施,造成空气污染 的;
3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八)燃煤总量控制压减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 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和我市制定的燃煤总量控制压减 任务的;
2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6 ― ( 九)散煤清洁化治理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相 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和我市确定的散煤清洁化治理任 务的;
2 ?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煤炭质量检查的;
3 ? 未按要求全面取缔煤炭质量不达标经营业户的;
4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5 ? 其他未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 ( 十)燃煤锅炉 ( 机组)淘汰改造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1 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或5月 份仍有漏报、瞒报锅炉淘汰名单行为的;
2 ? 未按要求完成1 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 ( 机组)超低排放改 造任务的;
3 ? 未按要求完成燃煤机组淘汰任务的;
4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一)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任务的;
2 ? 未取缔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暖锅炉的;
3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二)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 ―
7 ― 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我市制定的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任务的;
2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三)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和我市冬季错峰生产任务的;
2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四) 小散乱污 企业排查取缔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 小散乱污 企业排查、取缔任务的;
2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五)工业点源深度治理问责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完成钢铁焦化企业深度治理任务的;
2 ? 未按要求完成有机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的;
3 ? 未按要求完成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橡胶行业有 机废气治理的;
4 ? 未按要求开展工业异味污染防治的;
5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六)污染源及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安装运行问责情形.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源监控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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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厂界及重点园 区 三级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的;
3 ? 未按要求安装镇 ( 街)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
4 ? 污染源监控设施未正常运行不能及时发现的;
5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 十七)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油品回收治理问责情形.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1 ? 未对冒黑烟车辆进行及时查处的;
2 ? 未按要求更新非新能源公交车的;
3 ? 未按要求进行机动车尾气路检或停放地抽检的;
4 ? 未按要求开展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管理的;
5 ? 未按要求进行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的;
6 ? 未按要求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集中检查的;
7 ? 发现问题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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