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0-02
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股票代码:0022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 签署日期:2014 年10 月8日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陕天 然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陕天然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6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 外股份的基本情况.6

第二章 持股目的.6

一、 本次认购的目的.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陕天然气股份或者 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7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7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陕天然气股份的情况.7

二、 权益变动方式.7

三、 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7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 他安排

7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8

第六章 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4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陕天然气" 指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 指完成对本交易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与认购 " 重大不利变化" 指陕天然气在资产和负债、业务、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方面的重 大不利变化以至于该等变化会阻碍陕天然气一如既往地平稳运营 或会造成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成交后持有的新发行股份所代 表的权益遭受实质性的损失.就《股份认购协议》而言,重大不 利变化不应包括任何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变化:(1)任何中国通 用会计准则的变化;

和(2)任何法律的变化 "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机构" 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受陕 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受他人 控制的人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指任何相关机关和任何第三方颁发和/或给予或作出的所有批准 (核准)、证照、同意、授权、备案和许可

5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法定代表人: 郝晓晨 注册资本: 208,586,500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 码:

610000100465508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与销售;

输气管网、燃气化工、加气站、 分布式能源及液化(压缩)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管理;

涉 气产业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检测、技术咨询与管理.(上述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为筹建项目,未经批准 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 号码: 京税证字110102193525654 实际控制人: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 邮编:

710016

电话: 029-86156198 传真: 029-86156196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燃气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 地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 居留权 在燃气集团任职情况 郝晓晨 男 中国 西安 无 董事长 邢天虎 男 中国 西安 无 董事 李谦益 男 中国 西安 无 董事 张卫冰 男 中国 西安 无 董事 蔡鑫磊 男 中国 西安 无 总会计师 殷伟民 男 中国 西安 无 副总经理 田峰巍 男 中国 西安 无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 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燃气集团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持股目的

一、本次认购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14)801 号)核准,陕天然气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 95,238,09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陕天然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陕天然气股份 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燃气集团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陕天然气 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陕天然气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 燃气集团持有陕天然气 60.55%的股份. 陕天然气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燃气集团持有陕天然气 615,650,588 股股份,占陕天然气届时 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5.36%.

二、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95,238,095 股新股,导致燃气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60.55%降低至 55.36%.

三、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燃气集团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燃气集团与陕天然气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燃气集团没有买卖陕天然气上市交易股份的 行为.

8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燃气集团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陕天然气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燃气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燃气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10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1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 股票简称 陕天然气 股票代码

002267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西安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 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否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降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615,650,588 持股比例: 60.55% 本次权益变动 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0 变动比例: 5.1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12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是否是否已得到批 准是否13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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