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10-02 |
002267 股票简称: 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 2012-04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通知,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就 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诺 陕西省天然 气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在 《陕西省天 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 承诺: "本公 司尚有部分 未办理权属 证书的土地 和房产,本 公司承诺在
2008 年7月底前取得相 关权属证 书" .
2008 年07 月 正在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无无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计划 公司共占用土地
84 宗,尚有
2 宗土地未取得土地证,具体 情况为:
1、杨家湾阀室土地由延安市燃气总公司代征,正在办理向 我公司的过户手续;
2、韩家屯阀室土地正等待临潼区土地整体调 整规划的完成.公司共有
35 处房屋建筑,截至目前尚有
14 处未取 得房产证,具体情况为:
(一)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共
10 处.
1、公 司已与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就渭南站的土地签订了土地受让协议,现 由渭南市天然气公司办理该土地证,待土地证过户到我公司名下后, 即可办理相应房产证,不存在障碍;
2、临潼站仪表控制室和生活间 这两处建筑的土地证已取得,正在办理房产证,不存在障碍;
3、西 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对项目用地审批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土地组 件的内容增加,要求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土地、房产办理涉及的 审批部门较多,加上公司场站分布较广,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 们土地审批件的上报,成为影响工作进程的最主要原因. 公司将采取措施, 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所属地区的政府及其相关部 门的沟通,做好办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上述 承诺事项.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 公司没有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或超期履行的 承诺.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安末站等
7 处房屋建筑正在办理搬迁,不需要再办理房产证.
(二) 用于生产辅助设施的房屋
4 处,即西安基地门前二层临建楼、西安 基地锅炉房、西安基地配电室、西安基地车库.该4处房屋建筑存 在房地分离问题,按照现行的房屋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房屋产权登 记部门的政策,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 募投项目用地共涉及
21 宗土地中, 除扶风县城市气化工程、 靖边压气站扩建工程、安塞分输站、洛川分输站已取得土地证外, 宝汉线
12 宗土地中的太白分输站、眉县分输站、上寺院阀室、杜家 庄阀室、红岩阀室、马槽沟阀室、新军营阀室、汉中末站、江口阀 室、南河站、野鸡顶阀室这
11 宗土地也已取得土地证,剩余
1 宗已 签订出让合同;
杨家湾分输站、永乐分输站、泾河分输站和宜君分 输站这
4 宗土地已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批文,正在办理土地出让合同;
剩余
1 宗黄陵压气站土地资料已全部上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已获 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上述土地证的最终取得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