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10-05

1 ― 建规〔2016〕283 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数据标准》 (试行)的通知 各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委)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 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空间规划体制改革要求, 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推进我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 规范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内容、成果表达及数据库建设等,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制定了《安徽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2―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 《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数 据标准》 (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6 年12 月30 日??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6.12 ? ? 目录1总则.1?

2 规划编制内容.4? 2.1 目标、定位与战略规划.4? 2.2 空间布局规划.5? 2.3 土地使用规划.5? 2.4 控制线划定.6? 2.5 规划实施引导.11?

3 规划成果要求.13? 3.1 成果内容.13? 3.2 规划文本要求.13? 3.3 规划图集要求.14?

4 附录.16? 表A.0.1 市县发展指标体系一览表.16? 表A.0.2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一览表.17? 表A.0.3 市县土地使用汇总表.18? 表B.0.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用地分类对照表.19? ? ?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空间规划体制改革要求,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推 进市县 多规合一 ,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规范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 制内容和成果表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 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应以空间统筹利用为核心,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统一空间 利用与管控,促进市县空间类规划在 发展目标、技术指标、空间坐标、环境达标 上的统一;

建设空间规划信息平台,通过协同管控,实现生态空间保护、土地集约节 约、空间布局优化、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的目标. 1.0.3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设区的市、县级市及县的空间规划编制和 多规合一 规划 编制工作.

1 设区的市规划范围为市辖区;

县级市和县的规划范围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

2 设区的市的空间规划, 还应对所辖市县提出发展目标、 控制指标和控制线划 定等要求. 1.0.4 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 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本依据;

坚持 底线控制、生态优先,集约发展、 优化布局,依法依规、联动调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原则,实施协同管控,共同 确定分类、分级管控的重点、措施及要求,推进规划管理效能提升.

1 底线控制、生态优先.落实国家关于 守住耕地红线,划定生态红线,切 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 的政策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保障生态安 全和粮食安全,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控生 态本底,明确保护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2 集约发展、优化布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合理确定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防止无序扩大用地规模、盲目圈地和乱占耕地等现象;

统筹 生产、生态、生活空间,优化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 ? ? 2? 城市、镇、乡、村协调发展.

3 依法依规、联动调整.市县空间规划工作除遵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城乡 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空间规 划编制完成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应根据本规划成果按相 应法定程序修改完善;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应动态维护空间规划成果,并加强空 间规划成果与相关法定规划的联动,确保以空间规划成果为先导,实现各类规划 的动态合一.

4 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由省级部门统筹指导,市县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应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健全由规划、发改、国 土和环保为主,林业、水利、农业、交通、经信、文物、财政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的工作机制;

应充分反映所辖镇、乡、村的发展与保护要求,强化上下联动,保 持高效对接. 1.0.5 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 化发展要求,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本依据.

2 建立数据库.市县空间规划应收集整理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交通、 水务、农委、林业、文物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部门相关规划资料,建立包括基 础地理、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规划等的数据库.

3 进行差异分析.市县空间规划应研究 多规 在空间、指标等方面的差异, 制定差异协调原则与措施.

4 编制规划成果.消除 多规 差异,统一土地分类等内容,按照本导则要 求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并建立空间规划数据库.

5 推进公众参与.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全文公布规划 草案,充分听取当地居民意见.鼓励当地居民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 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 1.0.6 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期限近期为

2020 年,远期为

2030 年. 1.0.7 市县空间规划编制,除遵守本导则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 ? ?

3 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 1.0.8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 护厅负责解释. ? ? 4?

2 规划编制内容 2.1 目标、定位与战略规划 2.1.1 目标、定位与战略规划应包括确定发展目标与控制指标、明确空间发展战略与 空间结构、明确人口与用地规模等规划内容. 2.1.2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乡村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落实省级空间规划要求,明确市县至

2020 年、2030 年的空间发展总体指标和分项指 标. 市县发展指标体系可参照附录表 A.0.1 的内容确定具体控制指标. 2.1.3 根据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结合自身特色和发展条件,统筹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规 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确定市县的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 2.1.4 分析区位、资源、交通、生态保护及重大设施建设等要求,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和 省级规划要求,明确市县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市县域空间结构格局,提出城乡空间发 展指引.

1 设区的市的空间结构格局应明晰市域空间战略、 市域城镇体系及主要交通、 设施廊道走向及重大设施布局等内容.

2 县级市、县的空间结构格局,应结合自身特征进一步细化上位城市确定的 空间结构,以及市域城镇体系、县域镇村体系等内容. 2.1.5 根据省级空间规划及其他上位规划要求,梳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中预测的人口规模,研究分析人口规模差 异,统一确定规划期内的城乡人口预测规模,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入(流出) 人口及城镇人口等.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以下简称 两规 )技术标准 要求,在衔接 两规 用地分类标准基础上,分别明确至

2020 年、2030 年的城乡用 地规模指标. 其中,设区的市应分别明确市辖区和所辖县级市、县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 ?

5 流入(流出)人口与城镇常住人口、乡村常住人口规模,以及城乡居民点建设用 地总量和城市、镇建设用地分项控制指标. 2.2 空间布局规划 2.2.1 空间布局规划应包括划定三类空间、明确城乡居民点体系等规划内容. 2.2.2 按照促进 生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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