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10-05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9 年4月23 日(星期二)17: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5名,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戈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 见: ( 一)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 三)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五、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和成果, 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 数据真实、完整,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 泄密情况.
六、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对外披露情况 一致.
七、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 《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根据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 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全 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八、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4月25 日D341
2019 年4月25 日 星期四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制作 连景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email protected]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 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 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联系人和联系 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玺 谢国清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液化石油气批发、瓶装液化石 油气零售及燃气投 资业务. 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 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 目前公 司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湖南、江苏、浙江、云南等
8 省(区)拥有
39 个城市 ( 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目前公司管道燃气的气源均为天然 气,在深圳地区,公司从中石油、广东大鹏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 售;
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所在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 气向用户销售. 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 管. ( 2)液化石油气批发. 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 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发销售给客户. ( 3)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 由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 运送到储配站进行储存、灌瓶后,分送给深圳市的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 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业务均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行业情况说明 ( 1)城市管道燃气 近年大气治理政策不断加强,天然气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煤改气、油 改气、城中村改造计划持续推进,预计天然气销售量将保持持续增长. 城市管道燃气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和工商业热力、 动力来 源,行业周期性弱,是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之一. 随着中国城市化步伐加 快、消费升级、用户结构改变等因素,城市管道燃气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 将持续优化. ( 2)液化石油气 随着城市升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管道燃气用户将逐步 由使用液化石油气转为使用天然气,对华安公司的批发业务将造成一定 的冲击,华安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方向为尚未引进管道天然气的城镇以 及城市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 随着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高压输配工程的逐步完成,深燃石油气公司 瓶装气市场将向未开通管道燃气的区域转移;
同时公司将配合深圳市政 府推动深圳市瓶装气行业整合,提高正规瓶装气市场占有率,公司的瓶 装石油气销售量有望提升. 根据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城市燃气发展经验,液化石油气 作为一种燃料和石油化工的原料将长期存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 年2017 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6 年 总资产 19,712,419,073.18 18,781,463,355.26 4.96 17,243,495,674.64 营业收入 12,741,389,910.39 11,058,777,569.46 15.22 8,508,946,951.3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1,030,929,806.22 886,876,369.17 16.24 772,009,612.1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981,320,745.60 854,464,178.47 14.85 754,819,905.1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9,196,961,030.79 8,415,670,560.73 9.28 7,713,487,994.87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1,854,679,385.69 1,393,803,301.02 33.07 1,540,973,376.17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0.36 0.31 16.13 0.27 稀释每股收益 ( 元/股) 0.36 0.31 16.13 0.27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 11.72 11.00 增加 0.72 个百 分点 10.42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 1-3 月份) 第二季度 ( 4-6 月份) 第三季度 ( 7-9 月份) 第四季度 (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078,385,994.9
8 3,091,981,602.1
4 3,242,144,992.7
2 3,328,877,32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632,906.23 391,761,798.01 204,356,424.04 188,178,67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3,098,446.66 389,184,927.25 190,912,964.10 158,124,40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32,926.49 645,990,371.66 600,717,990.32 347,438,097.22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 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户) 35,8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 户) 30,71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全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 1,440,396,780 50.05
0 无0国家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 限公司
0 470,610,934 16.35
0 无0境外法 人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0 267,500,792 9.30
0 无0境内非 国有法 人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 司0171,217,398 5.95
0 质押 105,870,00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0 28,066,870 0.98
0 未知 未知 未知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 限公司
0 23,530,468 0.82
0 无0境外法 人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0 21,450,000 0.75
0 无0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未知 20,600,576 0.72
0 未知 未知 未知 杜克大学-自有资金 未知 8,599,220 0.30
0 未知 未知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 未知 6,336,963 0.22
0 未知 未知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 ( 深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是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未知其他股东相互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