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10-08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 1,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6 亿元. 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7.212 亿元;
本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6月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 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1,00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
2016 年5月31 日, 燃气公司资产总额 为98,389.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74,355.41 万元,净资产为 24,034.52 万元;
2016 年1-5 月利润总额为 477.02 万元,净利润为 477.0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 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同意中 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6 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1.392 亿元,实际 担保总额为 57.21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的100.33%,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 43.1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 有者权益合计的 75.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 14.066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24.6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 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 103.892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1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6 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