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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3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 : : :大有能源 大有能源 大有能源 大有能源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 : :临临临临201
201 201
2011 1
1 1- - - -020
020 020
020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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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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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年年年第二次临时 第二次临时 第二次临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201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5月6日在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 二楼东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926,78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3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富军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 (列) 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 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 对煤炭等行业的投资 项目,同时删 除当前不欲开展的 发电 等许可经营项目.调整后的经营范围 为:对煤炭等行业的投资;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批发;
住宿、 餐饮;
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
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 除外) ;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以上经营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 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经营,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为准) . 公司的股本总额拟从 12,746.7 万股增至 833,649,963 股, 注册资本从 12,746.7 万元增至 833,649,963 元.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章程》第二条修订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原名称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 年10 月18 日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00]98 号文批准, 由江苏 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 江苏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 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公司于
2000 年11 月21 日在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1 年1月26 日迁至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名称变更为河南大有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章程》第四条修订为: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HeNan DaYou Energy Co.,Ltd (3) 《章程》第六条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649,963 元. (4) 《章程》第十三条修订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对煤炭等行业的投资;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批发;
住宿、 餐饮;
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
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 除外) ;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以上经营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 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经营,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为准) . (5) 《章程》第十八条修订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为 833,649,963 股.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 2,721 万股;
2002 年2月实施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及任意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 股方案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4,081.5 万股;
公 司于
2003 年9月17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7,081.5 万股;
公司经
2004 年8月23 日召开的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8 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12,746.7 万股. 公司于
2006 年7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10 年12 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 706,182,963 股购买其煤炭业务资产, 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833,649,963 股,注册资本增至 833,649,963 元. 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如下:
(一)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25,925,586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3.11%;
(二)南京贝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2,353,454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48%;
(三)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 8,100,000 股, 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97%;
(四)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5,472,04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66%;
(五)马运山持有 3,601,01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6) 《章程》 第十九条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3,649,963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7) 《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
8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
5 名股东代表和
3 名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8) 《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修订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公司登 记机关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9) 《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修订为:单项金额人民 币50000 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债务性 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10)公司《章程》中其它有关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的记载,相应修改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
2011 年 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2011 年公司与义煤集团及其关联方在供电、供水、供暖、 煤炭销售代理、物资采购代理、矿山救护、通讯与网络服务、房 地产租赁、煤炭销售等方面预计发生关联交易 207,280 万元.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7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6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6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6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的议案》 ;
同意 25,926,6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以 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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