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0-08 |
1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5月31 日《关 于核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1 ]
839 号)核准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中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 基金代码:160719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美国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纽约梅隆银行" ) ,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本基金自
2011 年7月4日至
2011 年7月29 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 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集中申购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目标上限为
50 亿元.本基金募集期间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 过募集目标上限
50 亿元. 本基金在正常认购日内不停止销售. 若当日场内及场外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 近、 达到或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 前结束募集, 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结 束募集.发生此种情况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申请.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 基 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场内及场外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场内及场外认购申 请全部确认后认购金额超过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 "末日比例确认"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投 资者.
7、本基金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发售. 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 账户"),通过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场外认购.代销机构包 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等.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 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 圳交易所会员单位在深交所场内办理场内认购.
8、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通过场外认 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 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外赎回, 应当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后方能实施.登记在注册登 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如需办理场内赎 回,应当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后方能实施.
9、在场内认购方式中,需遵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场内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 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单位. 在场外认购方式中, 投资人在代销 网点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 元人民币, 在直销 中心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2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 销售网点 (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 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如当 日基金募集规模达到规模上限,则投资人在销售机构认购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认购申请视为无 效认购.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3、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 具体份额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 投资者可持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工商银行借记卡、 建行龙卡储蓄卡、 农行金穗卡、 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广 发理财通卡、北京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或活期一本通账户、中信银行借记 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富滇商业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金华借记卡、杭州银行借记 卡、顺德农商银行社借记卡、上海农商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齐鲁 银行借记卡、宁波银行借记卡、深圳发展银行借记卡、江苏银行借记卡,东莞银行借记卡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相应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 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 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5、在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认购费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费率按认购 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