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10-08

1 ― 贵环审〔2018〕20 号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邦格恩化工 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水性漆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邦格恩化工有公司: 《广西邦格恩化工有公司年产

2 万吨水性漆等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报批稿) 》 (以下简称《报告书》 )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18-450804-26-03 -002375).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建设生 产水性漆、油性漆、脲醛树脂、催化剂

4 条生产线,建设规模为 年产

10000 吨水性漆、5000 吨油性漆、4000 吨脲醛树脂、1000 ―

2 ― 吨催化剂. 主要建设主体工程有水性漆、油性漆、脲醛树脂、催化剂生 产车间、辅助工程有软水系统、循环水冷却塔、供汽系统(布置

1 台4t/h 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储运工程有地下罐池、树脂 储罐、仓库等、公用工程有供排水、办公、职工生活楼等,环保 工程主要有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冲洗 水沉淀池、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设施. 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9445.15m2 ,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

20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2.05%.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选址符合覃塘区产业园甘化 工业园规划.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 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 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 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性漆和油性漆生产线采用密闭厂房收集废气, 经活性炭吸 附后再经 20m 高的 3#排气筒排放,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 总烃、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 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脲醛树脂聚合釜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后经 20m 高的 1#排气筒排放(甲醛等储罐设置气相平衡管并接至聚 合釜一并处理) ,催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合并进入

1 台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的 2#排气筒排放,甲醛、氨、粉尘等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 4'氨基树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 求,其它物料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满足相应的控制要 求.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组合除尘后经 35m 高的 4#排气筒排 放,颗粒物、SO

2、NOx 的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的新建锅炉排放标 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 流" 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 冷却循环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锅炉软化系统产生的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 与车间冲洗水进入 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车间冲洗水或室外抑尘用水使用,不外排. , 初期雨水经收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

4 ― 及其修改单一级 A 标准排入鲤鱼江,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 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对危险废物水性漆 渣、油性漆渣、聚合釜废渣、树脂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 性炭原料桶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 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原料桶由供货商定期回收重复使用;

水性 漆渣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锅炉灰渣 交附近农户作为废料综合利用, 废包装袋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 收,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渣直接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 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 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 制定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 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衔接.

(六)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

100 m,在环境防护距离内 ―

5 ― 不得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七)主动做好项目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 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 环境诉求.

三、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 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 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 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 时间, 试生产前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环境保护部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 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其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

20 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送达市环境监察支队、覃塘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 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 督检查,覃塘区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 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

6 ― 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 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 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 年11 月13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覃塘区环保局,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11 月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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