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8-11
1 泰安市教育局科室函件泰教师训〔2017〕32 号 泰安市

2017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公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我市

2017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 为就读学校)在泰安市的中国公民. 2.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 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 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 效期内.

2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 生(含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凭在校学籍 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 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 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 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 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 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 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

8 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 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 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

15 个 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 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

3 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

14 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 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报相 应的面试科目,报考的面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 月18 日至

21 日,其中,支教生报名时 间为:4 月19 日-21 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 在我市的考区(未标 实习支教师范生 字样)为面试考区. 考生 报考省份 请选择 山东

1 .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实习支教师范生 面试报名说明》(附件 1).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 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 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

6 个月内的免冠正面 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

4 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 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 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 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 报考.

(二)现场审核 普通考生应在

4 月20 日-22 日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 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工作 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 格审核,考区信息发布网址为:www.taedu.gov.cn.各审核 确认点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 2.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核要求请见附件 1. 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 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 明);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5 (2)毕业证书原件;

(3)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 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 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 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 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未经现场审核的, 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截止时间:4 月23 日下午 17:00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 名系统, 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 名,逾期不再补办. 提醒:多人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上缴费时,请勿在同一 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人账户操作,否则可能导致一人缴费多次 而其他人缴费不成功的情况. 3.收费标准

6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 号)规 定执行,每人次收费

240 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 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打印时间为:5 月15 日-21 日.

(五)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

2017 年5月20 日,考生面试 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 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流程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 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 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

2 道试题 中任选

1 道,其余类别只抽取

1 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 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 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

20 分钟.

7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 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 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 答.时间

5 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 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

10 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 问,考生答辩.时间

5 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 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市教育局 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

6 月13 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 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 合格证明.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自行打印 网页版 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 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四、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 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

8 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 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山东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 (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 及认定工作.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 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 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 特别提醒: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因他 人代报或本人填报错误造成报考信息有误,或考试期间、考 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造成考试合格证明与身份信息 不一致,相关考试信息和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将无法更改,影 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 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网 (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参加

2017 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 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 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

2017 年上 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

9 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 密码保护问题 自助重 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 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 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 010-82345677). 附件:1.实习支教师范生面试报名说明 2.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各县市区现场审 核确认点安排表 泰安市教育局

2017 年4月11 日10 附件

1 实习支教师范生面试报名说明 实习支教师范生是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到农村 中小学校实习支教的高校在读师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 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 号)和《山东 省实施办法》(鲁政 办发〔2015〕60 号印发)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 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做好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鲁教师字 〔2016〕10 号)要求,山东省组织选派高校在读师范生到农 村中小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支教工作.为减少报 名、考试对支教工作的影响,自2016 年下半年起,考试报 名系统中,在原来考区的基础上为满足面试报考条件的实习 支教师范生增设标有 实习支教师范生 字样的考区,符........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