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8-11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了 《 烟台新 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已停牌. 经确认,公司正 在筹划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公司于 2014年12月2日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 自2014年12月2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停牌期间,每五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9日、16 日、23日公司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4年12月16日同时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2014年12月30 日,公司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 月9日、16日、23日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1 月24日披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 过了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5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 《 烟台新潮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 《 烟台新潮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2月9日, 公司与浙江谋κ狄低蹲视邢薰镜氖晃还啥约罢憬谋κ狄 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具体详 见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的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和《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 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停牌 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3年3月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201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临2013-007号、 临2014-009 号公告).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在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详见 公司刊登于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 www.sse.com.cn)的 临2013-030 号公告). 根据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 关规定, 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 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该账户内资金 ( 含本金和投资收 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已按相关规定将上述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注销.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 调 查通知书》 ( 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351号). 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 公告编号临2013-009),并在以后 的历次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01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 《 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 ( 鲁证监函 【 2013】116号)、 《 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2013】6号). ??2013年8月31日,公司根据山东监管局下发的 《 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的要求,对该文件所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公告说明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 公告编 号临2013-019). ??2013年9月14日,公司根据 《 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的要求,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披露了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 情况的说明暨整改报告的公告》 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情况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3-021). 2015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 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编号:处罚字 [2014]53号)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 公告编号临2015-001).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 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 国证监会最终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若公司所 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欺诈发行,则不会触及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信息.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及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恒实业 )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中恒实业于2014年2月25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6.87%)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国盛证券 ),用于办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2月2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2月21日,质押期限两年. 上述质押已在国盛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 该事项的相关公告已于 2014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 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告编号:临2014-3) 根据中恒实业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2015年2月12日中恒实业与国盛证券签订 《 国 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中恒实业于2月12 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8%)质押予国盛证 券,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6年2月11日止.中恒实业已在国盛证券办理了相关 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60,884,2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52%.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245,880,776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15, 003,507股. 中恒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57,003,507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22.1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242,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15,003,507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拟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详见公 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 一) 《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公司2015年2月11日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订 《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 ( 对公)1502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编码:B150C0050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收益起计日:2015年2月13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 作日)
6、到期日:2015年5月15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7、投资标的: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 信托受益权等等投资工具
8、测算年化收益率: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资产的收益水平,通过综合测算,产品可获得的测算最 高年化收益率4.40%/年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无关联关系 ( 二)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公司2015年2月12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 ―― ― 收益宝 1号
2、产品简称:广发收益宝294天期,代码 GIX218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起息日:2015年2月13日(如遇起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起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