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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6000100505 行政许可 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 服务指南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烟台管理处发布 2015-08-20
2 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6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6 1.
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6 3.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8
3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
(五)流程图…8
三、救济途径…8
(一)投诉…8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9
四、表单填写…10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10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3 附件3…42 附件4…43
4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 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 编码:3706000100505
(二)实施机构: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科
(三)申请主体:公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烟台市 芝罘区菜市街
46 号) .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1993 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128 号)第17 条、第22 条及第
23 条
(六)办理条件 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申请的频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 定》 ,符合山东省无线电频率分配要求. 2.有可用的频率资源. 3.频率使用和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科学利用、经济合 理的原则,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申请无线电台呼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 1.申请单位或个人熟悉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
2.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
3.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合法有效,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 国家技术标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烟台 管理处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概况、业务用途、工作频段、通讯范 围和需要的频点数量及其他使用频率的内容等. (原件
1 份, 纸质) 2.《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原件
1 份,纸质,见附件 3) 3.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原件验 后退回,纸质) 4.无线电频率使用方案及网络设计方案. (原件
1 份,纸质或 电子版) 5.必要的频率使用区域电磁兼容测试报告和干扰分析报告. (原件
1 份,纸质) 申请无线电台呼号,应当向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烟台管 理处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信息、电台信息、呼号使用目的等 (原件
1 份,纸质) 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或《业余无线电台(站) 设置申请表》 (原件
1 份,纸质,见附件 3)
6 3.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
1 份,纸质) 4.申请专用无线电台呼号,应提供设台、频率指配的行政许 可证件或有效的电台执照(复印件
1 份,纸质) 5.申请业余无线电台呼号,需提供操作技术能力证明件;
申 请其他电台呼号,需提供其他相关电台技术申报资料表(原件
1 份)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行政许可法》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 法》 (2003 年8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 决定. 承诺时限
14 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芝罘区菜 市街
46 号) 咨询
电话:0535-6631610 电子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接收.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地址:烟台
7 市芝罘区菜市街
46 号,联系
电话:0535-6631610. (2)信函接收.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地址:烟台 市芝罘区菜市街
46 号,邮编:264000,联系
电话:0535-6631610. 2.获取收件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 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信函登记信 息后,即可提供编号,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 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申 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 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 人来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和补正期限. (2)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
8 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 期限,由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领取.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5-6631610.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无线电频率准予使用批复文件、无线电呼号 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 前向我办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
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申请不予受理或 不予审批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财物的.
9 2.投诉受理:市经信委行政许可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 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负责对市经信 委行政许可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 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投诉时限为
3 个工作日,重要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不能 办理完毕的可延长至
1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