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11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轧钢厂加热炉煤改气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江油市武都镇双埝村二组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621700 建设地点 江油市武都镇双埝村二组 立项审批 部门 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781-31-03-302936]JX QB-0366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13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 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 米) 18500(不新增用地) 绿化面积 (平方 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5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5.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5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项目的由来 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简称长联公司)位于四川省江油市武都镇,距江油市
15 公里、绵阳市
60 公里.长联公司经过
30 多年的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目前已形成了以 钢材、钢材深加工产品为主、经贸为辅的独立健全的生产经营体系.长联总公司下设轧 钢厂、特种轧锻厂、内燃机气门厂共三个生产经营单位. CL 长联牌商标为公司热轧钢 材凸轮轴毛坯及内燃机气门等产品的注册商标. 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轧钢厂于
1984 年建成投产, 使用自有
18500 平方米土地, 取得了江油市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99)字第
0300230 号).本项目 主要工艺是将钢锭或钢热轧成钢材,年设计生产能力
6500 吨;
由于企业环保意识不到 位,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项目一直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更为严俊的环保要求以及企业自身追求的产业升级, 企业投资
200 万元对轧钢厂热处理炉进行技改,节能降耗,提升环保要求.建设内容为:原厂房
2 占地面积不变,将原燃煤加热炉改为天然气加热炉.需要说明的是:本次项目不改变全 厂产品方案及产能.同时,江油市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781-31-03-302936】 JXQB-0366 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项目目前已经技改完成,本次评价为补评,同 时由于原项目未进行环评,本次评价范围为轧钢厂全部厂区.本项目属钢压延工艺,不 涉及除磷、脱脂、酸洗等表面处理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 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 轧钢厂 加热炉煤改气改造工程 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令(部令 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为此,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轧钢厂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对该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 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部门决策.
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相符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对轧钢规定淘汰 产品:
1、热轧硅钢片、
3、热轧钢筋:牌号 HRB
335、HPB235.轧钢规定淘汰设备:
6、
1450 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 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 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
76 毫米以下热轧无缝 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碳合结钢、不锈钢、工模具钢,不属于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 年5月实施)规定的 淘汰产品.本项目轧机选用国内先进设备,主要设备加热炉、轧机组均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淘汰的设备.本项目产品和轧机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规定淘汰或限制类范围内.本项目属允许类. (2)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相符性分析
3 江油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轧钢厂设有安全环保部,环保管理体系健全.轧钢生产线 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轧钢生产线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 加热炉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 件.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 100%.固体废物污染 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 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本项目现有设备 无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氧化铁皮、废钢等固废外售,实现了循环利用. 综上,本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是相符的. 表1-1 本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对比情况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相符性分析 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配套 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 全厂废水总排口须安装在 线自动监控系统, 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 新建、 改造钢铁企业还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配套建立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 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企业设有安全环保部,环保管理系统 健全;
轧钢生产线废水循环使用,不 外排.轧钢生产线加热炉采用天然气 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加热 炉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近两年内 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 破坏事件. 符合 加热炉废气须满足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8665-2012)的规定. 轧钢生产线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 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加热炉废气 可达标排放. 符合 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 准》(GB13456)的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符 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 ,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的规定, 噪声排放须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的规定.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 100%.固体 废物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的规定.危险废物污染 控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的规定. 符合 现有钢铁企业不得装备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 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工产业(2010)第122 号)中需淘汰的落后工 艺装备.现有钢铁企业电炉应大于
30 吨. 本项目现有设备无淘汰的落后工艺装 备. 符合 钢铁企业各工序须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 轧钢 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
铁渣、 钢渣、 除尘灰、 氧化铁皮等固废的处理装置和循环利用措施. 氧化铁皮、废钢等固废外售,实现了 循环利用. 符合
4 (3)与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属允许类. 表1-2 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相符性分析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四川省政策 支持钢铁类的有:
二、钢铁
2、高性能钢管、高性 能型线材、高性能精密合金板带. 本项目生产钢种为: 碳合结钢、 不锈钢、 工模具钢. 属于高性能型线材, 符合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 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 号)要求 严格 控制钢工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为钢铁压延加工项目,购买钢坯通过加热、 压延、 冷却成型等, 不新增钢铁工业总量. 符合 《关 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 知》(发改工业【2006】1084 号)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 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2010】
34 号)要求 大力推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实现钢 铁工业节能减排要将控制总量、 淘汰落后、 技术改 造结合起来 . 本项目加热炉燃料采用清洁的天然气, 污染物排放 量很小,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 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 号)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 【2013】892 号)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 展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产能严重过 剩行业的项目管理, 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 备案产 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已于
2018 年9月29 日在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川 投资备【2018-510781-31-03-302936】JXQB-0366 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3.1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地处江油市武都镇双埝村二组,用地面积
18345 平方米,为工业用地,具备 江油市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99)字第
0300230 号)(详见附件).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3.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用地性质符合性:项目位于江油市武都镇双埝村二组,为工业用地,符合建设用地 性质. 项目外环境关系如下: 东侧:东侧偏南与大片农田相邻,10m 处有
2 户约
4 人零散农户,60m 处有
5 户约
11 人零散农户;
东侧紧邻江油市长联实业开发总公司特种轧锻厂,;
南侧:与大片农田相邻,1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5 西侧:紧邻长钢四厂厂房,100m 范围内均为工业厂房;
北侧:10m 处为长钢四厂厂房,100m 范围内均为工业厂房. 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当地自建房居民,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大型医 院、文物保护、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 外环境较简单.(详见附图
2 外环境关系图) 表1-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序号 建筑物 方位 距场址边界距离(m) 性质 备注
1 长钢厂房 N
10 工厂
401 炼钢厂原料库房
2 长钢厂房 W
10 工厂 成品钢材库房
3 特种轧锻厂 E 紧邻 工厂 特种钢材轧锻
4 居民 E
10 散户居民
2 户4人5涪江 E
1200 III 类水域 天然河流 流经当地的地表水: 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为项目东侧 1200m 的涪江, 涪江执行 《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域标准.评价范围内涪江主要水体功能为 工业用水、泄洪、灌溉,饮用水取水点位于距离本项目评价段上游 4000m 处的凉水井, 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学校、大型医院、文物保护、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环境敏感目标,周边居民饮水来源自来水管网,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同时,项目在严 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 三废 可得到有效治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3.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以及负面清单.
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与人文景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 水土流失敏感区等生态敏感区,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